关于征求浙江省地方标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各有关单位:
根据环境保护污染防治工作的需要,我厅组织编制了浙江省环境保护标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现将标准文本和编制说明印发给你们,请研究并提出书面意见,并于2014年12月10日前反馈我厅或标准编制单位。
浙江省环保厅科技与合作处 韩正栋,电话:(0571)28172898,传真:(0571)28172898,地址:杭州市文一路306号(310012)
浙江省环境保护科学设计研究院 许明珠,电话:(0571)87969822,15158859271, 传真:87999782,地址:杭州市天目山路109号(310007),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1.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2.《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征
求意见稿)
3.《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浙江省环境保护厅
2014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