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籍的亲们以后在浙办身份证方便了

14.11.2015  09:23

    在浙江工作的江西籍的亲们,有关居民身份证的办理将有很大的便利。记者昨天从省公安厅获悉,近日公安部印发了《关于建立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制度的意见》,决定建立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制度。

    浙江省作为首批试点省份,将与江西省进行一对一异地受理试点。“从今年年初开始,浙江已选择了试点进行试运行。已经有30多名江西籍居民,异地办理了身份证业务。”省公安厅有关部门领导说,此次试点将扩大,如果你在杭州市江干区的采荷派出所、萧山区的新塘派出所、余杭区的良渚派出所和嘉兴市南湖区的建设派出所以及海宁市的斜桥派出所5个辖区内暂住,作为试点单位即将启动一对一的异地受理服务。

    而待试点工作正式启动后,已领取过居民身份证的江西省籍在我省杭州、嘉兴2市城区和海宁市“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公民,因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换领、损坏换领或丢失补领的,可以向就近的试点公安派出所申请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只需缴纳证件工本费,公安机关不额外收取其他费用。

    不过有以下情形,公安是不予受理异地办理申请的:其一是因相貌特征发生较大变化、且居民身份证未登记指纹信息难以确认身份的,二是有不良信用记录的。

    对于以上情形,仍需回户籍地申请办理。

来源:钱江晚报        作者:通讯员 吴亮辉 吴晓洁 记者 柏建斌        编辑:郑海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