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打掉学生卖淫团 女生因钱不够花沦落风尘

01.06.2016  04:12
    去年下半年,广陵警方根据一条举报线索,挖出两个介绍卖淫的犯罪团伙,被抓的卖淫女均为在校学生,他们勾结、交易缘于一个专门的群。近日,该群群主及卖淫团伙两名上线先后因介绍卖淫罪在广陵区法院获刑。在校女学生为何沦为卖淫女?本期读案,为您讲述。     第一回     志趣相投少女结为闺蜜     为谋钱财女生步入歧途     江苏女孩阿瑶,1998年出生,2014年考入江苏某中专院校。在校期间,因为没有了父母的管束,加上叛逆心理作祟,只要有时间,她就会去溜冰场溜冰。在这里,她认识了小静。     小静和阿瑶同龄,在江苏另一所中专院校读书,经常逃课上网、溜冰。“志趣相投”的两人一有时间,就约在一起玩,渐渐成了无话不谈的闺蜜。     相处过程中,阿瑶发现,小静虽然家境一般,但好像从来不缺钱花,不像她,父母虽然做生意,但对她用钱管得比较严,这让她很是羡慕。直到2015年6月左右,两人在聊天时,小静才告诉了她这些零花钱的来源。     在认识阿瑶之前,小静在网上除了玩游戏,就是混迹于各种论坛,隔三岔五发自拍求关注。2014年上半年,小静在论坛上传了一张自拍照。不一会儿就接到了几条私信,其中一条来自男网友“浮城”:“约不约?500元。”     因为经常上网,小静很快明白了这句话隐含的意思。而那段时间,她经常和朋友上网、溜冰等,父母给的零花钱根本不够用。随后,小静和“浮城”互留联系方式,约定了交易的宾馆。几天后,两人在该宾馆见面,发生了性关系,“浮城”给付小静500元。这次经历,让小静看到了挣钱的捷径。此后她一旦缺钱,就会和“浮城”等男网友联系,并进行交易。     2015年上半年,小静被拉入一个名为“开心约吧”的群,在群里认识了“橙子”。“橙子”是江苏一所大专院校的学生,经常约她去酒吧玩,介绍“生意”或者朋友给她,并请她带朋友一起加入他们的圈子。因此,小静才找到阿瑶,并邀请她加入。     听了小静的经历,阿瑶难以置信,断然拒绝小静的邀请。见阿瑶态度决绝,小静不再勉强。但是,她没料到的是,不多久,阿瑶竟主动妥协了。     2015年下半年,阿瑶逛街时,看中了一辆价值三四千元的自行车,就向父母要钱。一听女儿要买这么贵的自行车,父母坚决反对。阿瑶再无他法,只好求助小静,随后跟她“入行”。     此后,阿瑶一旦缺钱,就会私下请小静或者熟识的网友帮忙介绍嫖客。直到2015年11月,广陵警方将她和小静“请”进派出所。     第二回     下线被抓卖淫团露狐尾     顺藤摸瓜侦查员擒头目     交代了违法事实后,阿瑶和小静有一点百思不得其解——从事卖淫活动期间,她们全部使用网名或化名。除了学生身份外,嫖客及网友对她们的真实身份一无所知。那么,警方是如何查到她们的呢?     2015年10月下旬,一条举报线索被移送到汤汪派出所,内容大致为,一个交流群内,有女子从事卖淫活动。     接到线索后,侦查人员初步调查获悉,被举报的女子真名叫林琳,1994年出生,徐州人,江苏某大专院校学生。2015年10月间,她多次来扬州从事卖淫活动。     确认举报内容属实后,警方随即电话通知林琳,劝她主动投案。2015年11月初,林琳主动到公安机关,交代了犯罪事实。     接受调查时,林琳懊悔不已。从一个在校大学生到卖淫女,林琳的沦落,缘于网络游戏——2015年,林琳玩网络游戏花掉了两万多元。这笔资金窟窿让她无法填补,于是开始寻找挣钱的路子。其间,她加入了一个抢红包的群,在群内认识了网友“山峰”。后在“山峰”的金钱诱惑下,她开始从事卖淫活动。其间,林琳发现,“山峰”一直企图控制她,并从嫖资中抽取好处费,为此两人闹掰。此后,她开始“投奔”群主,并经群主介绍从事卖淫活动。     2015年下半年至案发,林琳的“客户”一部分来自“开心约吧”交流群群主介绍,另一部分来自该群其他成员私下交易。     调查过程中,侦查人员发现,该群是一个专门从事卖淫嫖娼活动的交流群,群内50人左右,群主昵称“狼王”。随着调查的深入,“狼王”的真实身份浮出水面,他真名叫唐东阳,是一个普通的上班族。     2015年11月中旬,经警方电话劝说,唐东阳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     第三回     成员聊天曝出真实身份     群主谋利瞄上女性群友     唐东阳,1980年出生,江苏淮安人,离婚后,独自在扬州生活、工作。有段时间,他觉得无聊、孤独,想找人说话,因此建立了一个交流群,并不断从其他群中拉网友入群。     起初,该群里主要是发红包、闲聊,以此吸引了很多网友加入。在此期间,唐东阳从群成员处得知,群里有女网友专门从事卖淫活动,这让他动了歪念头。随后,他把群名改为“开心约吧”,群聊天的内容也由以前的发红包、抢红包,转变为卖淫嫖娼的话题。     就这样,群里人气越来越高,其中一个女网友和唐东阳在群里互动频繁,这个女网友就是林琳。聊天过程中,唐东阳得知,林琳在江苏一所大专院校读书,私下从事卖淫活动,于是就约林琳见面。支付林琳嫖资后,唐东阳得知,林琳需要钱,因此就不断介绍男网友给林琳,事后,这些男网友会给唐东阳发20元至30元不等的红包作为中介费。     2015年10月下旬,唐东阳得知该聊天群可能被警方发现后,随即解散该群。原本他以为,群解散后,警方就不会找到他,没想到,半个月左右,他就接到了民警劝其投案的电话。     第四回     警方深挖卖淫团伙覆灭     头目获刑其他群友被罚     唐东阳归案后,警方对该群内女性网友进行调查,通过进一步深挖,发现群中有数名卖淫女和嫖客。在对涉案人员调查过程中,侦查人员从中又挖出一个卖淫团伙,该团伙的上线叫“橙子”以及其男性朋友老蔡。和唐东阳不同的是,该卖淫团伙是线下联系,主要头目为老蔡,他手下的卖淫女均是在校学生,其中就包括阿瑶、小静。     小静和阿瑶落网后,警方对“橙子”及老蔡展开抓捕行动。2015年11月14日、18日,侦查人员先后在金鹰国际购物中心星巴克店内、汊河街道一烧鸡公店内,将“橙子”、老蔡抓获归案。经询问,两人对犯罪行为供认不讳。据查,“橙子”在该犯罪团伙中不仅是介绍者,也从事卖淫活动。她生于1995年,和林琳是校友。     2015年下半年,“橙子”在网上四处发简历找兼职时,被唐东阳拉入“开心约吧”群。其间,她见群里的其他同龄女孩从事卖淫活动,就决定以此作为“兼职”。在此过程中,她先后认识了小静、阿瑶以及嫖客老蔡。得知“橙子”是大学生,老蔡开始对她比较“照顾”,并经常介绍“客户”给她,直至案发。     案发后,公安机关对林琳等卖淫女及涉案嫖客共计10多人处以行政处罚。唐东阳、老蔡、“橙子”先后被广陵区检察院提起公诉。     近日,广陵区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唐东阳等3人的行为均构成介绍卖淫罪,鉴于唐东阳有自首、立功等情节,法院依法对3人处以相应刑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