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干环保窗口推动环评登记表备案制度工作顺利开展

27.09.2016  02:36

  9月1日起,新《环评法》实施,新法规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由审批制改为备案制。江干区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9月起开始实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工作。

  这意味着今后环保审批部门只对环境影响报告表、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审批,对实行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实行备案管理,不再出具审批文件。

  为宣贯新法,便民办事,环保窗口推出如下措施:一是制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登记表备案目录》,由办理群众对照目录即可分出登记表类别。二是制订过渡阶段温馨提醒,一次性告知备案依据、材料,以及违法后果。三是及时和相关单位做好沟通,针对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做好备案的跟进和对接工作,优化备案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