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山市环保局着力提升四大数值,全力助推绿色发展
2016年是“十三五”规划的启动年,是“五水共治”三年三步走的大考之年,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的开局之年。江山市环保局着力提升环境质量指数、环境幸福系数、环境安全级数、环保能力基数,努力为“十三五”环保工作开好局、布好阵,全力推动江山市绿色发展。
一、深化环境污染整治,提升环境质量指数
1.坚持不懈打赢治水攻坚战。推进“五水共治”工业污水治理,制定实施我市水十条断面稳定方案,完成金属表面处理(非电镀)、有色金属、农副食品加工、原料药制造、农药、氮肥等6个主要涉水行业的企业排查工作,按“十三五”期间全面完成整治要求,制定5年整治工作计划。强化对现有197家保留猪场的执法监管,组织实施好天网工程,实时监控好生猪养殖场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排放情况,积极探索建维一体的生猪养殖治理设施第三方运维模式,并配合推广控量监管、排放监管、智慧监管、联动监管和养殖污染“零排放”技术模式的“4+1”监管模式,严防养殖污染反弹回潮。全面建成工业园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并安装自动在线监控装置,推进第二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实施乡镇污水处理站一级A提标改造,全面完成全市38所中小学校校园污水达标排放治理工作。
2.全面升级打赢治气大会战。按照《江山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实施计划(2014-2017年)》要求,落实重点治气项目和措施,全面开展大气污染源清单调查,加快推进江东工业园热电联产项目和莲华山片区配套供热管网建设。全面完成14家烧结砖瓦生产企业废气污染整治和提标改造(去年已完成5家);实施燃煤热电行业、水泥行业、工业燃煤锅炉和钢铁行业废气清洁排放技术改造。配合推进分散高污染燃料锅炉的淘汰改造,加大重点行业、企业VOC治理力度,积极开展VOC减排试点,年内完成20家以上化工、涂装企业治理任务,在重点化工企业推广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技术,并积极探索建设市集中喷涂中心项目的可行性研究。
3.立足源头打赢治废阵地战。严格按照危废全过程监管。巩固重点化工企业危废管理,开展涂装行业危废专项整治,全年完成10家以上重点木门企业危废管理专项整治。积极开展土壤生态修复工程,适时启动富达化工有限公司“退二进三”搬迁后的原址土壤修复前期研究。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要求,切实加强对一般工业固废产生单位的环保监管,配合住建部门做好一般工业固废处置场选址工作。
二、加强生态屏障建设,提升环境幸福系数
1.谋好规划,严守生态红线。完成“十三五”环境保护规划和“十三五”工业污染防治规划编制工作,着力充实“十三五”环保投资项目库建设。严格执行新修编的环境功能区划,全面落实各项管控措施,启动开展声环境功能区调整工作前期,推行重点生态功能区负面清单制度。着力加大对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敏感区和脆弱区的保护力度,以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为目标,保护自然生态红线区的重要生态功能,严格控制生态功能区的开发建设,加强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严格遵守生态红线。
2.控好源头,优化生态调水。严格环境准入,按照空间、总量、项目控制“三位一体”和“两评结合”的要求,坚持环保准入标准,对污染重项目实行“一票否决”,严格“两高一资”项目落地。优化完善江山港流域生态用水调度管理,加强河流断面水质监管,科学安排碗窑、峡口、白水坑三大水库发电放水,错时安排三大水库电站大修时间,保证枯水期及发生突发性污染事故等特殊状况下,水库电站能启动应急放水措施,确保江山港水环境安全和出境水水质达到功能区要求。
3.管好农村,深化清洁家园。持续深化“清洁家园”运动、“清三河”行动,加快推进城乡生活垃圾与处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城乡饮用水工程等基础设施建设,参与农村环境整治专项督查,配合开展“清塘美河”春季治水大会战,全面提升城乡环境面貌。在已完成碗窑、峡口(白水坑)水库一级饮用水源保护区一、二期隔离栅工程建设基础上,继续按要求实施库区隔离栅三期工程建设,确保年内实现一级保护区防护设施全覆盖。推进绿色系列创建,指导贺村镇秀美耕读景区申报第六批省级生态文明教育基地,积极配合国家级卫生城市、省美丽乡村示范县创建。
三、强化环境执法监管,提升环境安全级数
1.保持高压严管新常态。按照打造“衢州环境执法监管最严市(县、区)”标准,坚持每周开展一次错时执法检查行动,固定以日常巡查和错时突击检查相结合的执法检查,同时强化推动安监、公安、经济开发区、新闻媒体等多部门参与机制。重点打击涉重、涉废、涉水等重点领域以及各类生猪养殖偷漏排和锅炉黑烟行为,积极推行污染源日常监管随机抽查,强化信息化手段应用,推广电子处罚平台和环保移动执法系统使用,不断提升环境行政执法效能与权威。强化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引导公众有序、积极参与环境监管;借助智慧环保监控平台,提高执法效能和精准度,着力提高违法行为的查处率。
2.创新执法监管新机制。按照全市环境监管网格化实施方案,建立健全“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全面覆盖、责任到人”的网格化监管体系和“各级政府统一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各司其职、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环境监管格局,深化公安环保执法联动机制,每季至少组织一次公安联动执法行动,加大环境违法犯罪行为打击力度。积极探索以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形式委托中介机构对重点、难点污染企业“把脉会诊”,有效破解环境管理力量不足、专业化能力弱的问题,切实提升环境执法效能。
3.提升应急保障新水平。加强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和演习管理,确保环境风险企业备案率达到80%以上,环境风险源开展演习达环境风险源总数90%以上,完善应急装备、物资储备,加强部门联动,提高突发环境事件的处置能力;修订《江山市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事故应急预案》等4个应急预案。认真做好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党代表的建议提案和环境信访办理,加强信访形势分析和信息通报,实现公众举报与依法查处相结合,切实解决群众关注的环境问题,确保全年不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信访事件以及因环境问题引起的群体性上访事件。
四、健全生态保护机制,提升环保能力基数
1.完善环保体制机制。着力健全各乡镇(街道)、部门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生态环保政绩考评体系,充分发挥生态环保指标考核的激励和约束作用,进一步理顺乡镇政府环境保护的责任机制和部门环境监管责权范围、权力边界。深入实施企业刷卡排污,全面推广排污权有偿使用交易,推行项目审批主要污染物总量削减替代、差别化总量控制考核激励等制度,促进环境容量资源的优化配置。实行排污许可证一证式管理,建立覆盖所有固定污染源的企业排放许可制度。继续深化环保管理标准化化企业创建,扎实推进企业环境信息“五公开”,建立环境违法企业约谈机制,通过公开曝光警示企业法人,督促企业及时改进环境违法行为。
2.加大环保基础投入。强化智慧环保系统建设使用,整合已有数字环保资源,对环保监控中心开展升级改造,合理规划、建设和使用好“河长制”管理信息化系统,切实发挥好信息化手段对日常监管的优化和倒逼作用。探索建立环境监控指挥中心制度,加强对信息化建设和管理的统筹指导。加强环境质量自动化监测系统建设,做好现有2个饮用水源地水质自动站、2个乡镇交接断面水质自动站、3个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站的运维和管理,确保客观真实反映我市环境质量现状,同时密切关注水环境、空气环境质量变化及趋势分析,及时做好预警预报。
3.提升队伍能力建设。深入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落实好“两学一做”教育活动,压紧压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切实遏制重点领域重点环节的发案风险,确保不发生失职渎职和腐败行为。借力市人大评议工作,强化问题查摆和整改,切实补足环保工作中存在的短板问题。开展年度重点工作分工抓落实,同时着力完善内部目标综合考核办法,确保工作落到实处。切实加强基层队伍建设,设立经济开发区环保分局,并争取部分重点乡镇设立专职环保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