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山市林业检疫执法荣获国家林草局通报表扬

30.09.2020  16:40

  2017年1月13日和4月10日,江山市人民法院两次开庭宣判浙江省首例违法调运松材线虫病疫木刑事案件的2名主犯。江山市组织林业系统执法人员、木业企业主约50余人到庭旁听。随后,通过浙江林业网、衢州电视台、江山电视台、今日江山、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发布,在乡镇(街道)松材线虫病知识培训上宣讲等进行广泛宣传,取得了较好的警示作用。

  江山市将查办的首例违法调运松材线虫病疫木刑事案件作为反面教材,以案说法,创新宣传机制,受到国家林草局的高度赞赏和认同。近日,国家林草局办公室发布《关于全国松材线虫病疫木检疫执法专项行动情况的通报》,江山榜上有名,是全国唯一一个被点名表扬的县级单位。

  江山市历来重视林业检疫执法工作,配强车辆和执法人员,印发检疫规定和疫区公告,建立木材加工经营企业检疫台账,加强检疫检查和现场检疫取样检测,年检测样本达500份以上,发现松材线虫病疫木案件,坚决予以立案查处和落实疫木除害处理。

  江山市森林覆盖率69.5%,木业经济历来发达,是中国木门之都,拥有华东地区最大的国产原木集散交易中心,是国内最大的人造板生产基地,年松木加工量15-20万立方米、产值3亿元。2019年被国家林草局列入松材线虫病疫区后,江山市第一时间发布疫区管理公告,顶着重重压力,壮士断腕,毅然对全市80家松木加工经营企业引导关停或转型。常态化开展林业、公安、行政执法、市场监管等八部门联合检疫执法专项行动和检疫检查,严格执行疫区松木即为疫木的管理要求,从源头切断外地松木流入该市,落实疫木粉碎(削片)处理,阻止疫木加工经营行为反弹和疫木流出疫区。全年共出动检查人员200人次,排查企业194家,行政处罚10起,罚款31900元,强制除害处理疫木233立方米。严厉打击了违规调运松木及其制品的行为,起到了较好的震慑和宣传效果。

  2020年8月,江山市林业局申请江山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了1起违法加工经营松木的行政处罚案件,这也是浙江省首例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林业检疫行政处罚案件,充分表明了江山市对疫木违法加工经营、调运和使用“零容忍”的态度和决心。

  江山地处浙闽赣三省交界,是国家森林城市、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做好松材线虫病检疫执法任重道远,对维护全省乃至浙闽赣三省生态安全、保护优质森林资源具有重大意义。下步,江山市将一以贯之,强化源头检疫管理,加强检疫执法队伍建设,实施常态化检疫检查和检疫封锁,严格执行《植物检疫条例》《松材线虫病疫区和疫木管理办法》和《浙江省松材线虫病防治条例》,严防疫木流入流出,守护绿水青山,以实际行动和丰富成果为全省“重要窗口”建设中贡献林业力量、彰显林业风采。

(江山市林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