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山市望日向日葵专业合作社清算公告

24.07.2015  16:52
      江山市望日向日葵专业合作社社员大会已决定解散本合作社,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请债权人自接到本合作社书面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合作社之日起45日内,向合作社清算组申报债权登记,逾期不申报的视其为没有提出要求。特此公告。
(2015年7月24日《市场导报》第18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