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江北区召开民族成分登记管理业务培训会

14.12.2015  18:44

中国公民民族成份登记管理办法》将于2016年1月1日正式实施。为切实做好《中国公民民族成分登记管理办法》落实工作,日前,宁波市江北区组织召开了全区民族成分登记管理业务培训会,传达了国家民委对实施《办法》的意见和要求,对《办法》进行了逐条解读,提出了统一思想、细化工作措施,抓好工作衔接,确保《办法》顺利实施的要求。各街道、慈城镇民宗干部参加了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