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康市发布森林消防工作通告

28.07.2017  10:15

  受副热带高压控制,永康市持续晴热天气,据气象部门预测,今后一段时间天气仍将以高温干旱为主,森林火险等级升至最高等级,森林消防形势异常严峻。

  为严控森林火灾,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浙江省森林消防条例》等规定,7月26日,永康市人民政府森林消防指挥部就加强高温干旱期间森林消防工作发出今年第1号通告。

  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17年8月10日为全市森林禁火期,禁火期内全市森林和森林边缘50米区域范围内为森林禁火区。在森林禁火期、禁火区内,禁止携带火源、火种和易燃易爆品进入森林,严禁一切野外用火。在森林禁火期、禁火区,各镇(街道、区)、林场和风景名胜区要加强值班和应急值守力量,增加巡山检查密度,杜绝一切火源进山入林。监护人要做好精神病人和未成年人的监护工作,防止其因玩火引发森林火灾。森林防火检查人员有权对入山的车辆和人员进行森林防火安全检查,收缴火种,集中保管,对拒不接受检查,劝说教育不改的要严肃处理。严格执行森林防火法规,对违反《森林防火条例》等有关规定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发现森林火情,请及时拨打110或森林防火值班电话0579-87136110报警。(永康市农林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