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度全省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测算分析工作考评结果公示
23.03.2016 17:39
本文来源: 水利厅
2015 年度全省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
测算分析工作考评结果公示
根据《浙江省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测算分析工作考评实施细则》(浙水农〔2015〕53号)要求,我厅组织省级技术支撑单位和有关专家对各设区市2015年度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测算分析工作进行了综合考评,考评专家通过翻阅各设区市上报的成果报告和自评材料,对各市组织技术与经费保障、测算分析过程、成果质量等进行了评议和打分,现将各市考评等级予以公示(名单如下),公示期为2016年3月23日至3月29日。若对考评等级评定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反映,个人名义需署实名,单位名义需加盖公章。
联系方式:省水利厅农村水利局 严雷,0571-87826529。
考评等级优良的市(共 8 个,排名不分先后):
杭州市、嘉兴市、绍兴市、金华市、衢州市、舟山市、台州市、丽水市。
考评等级合格的市(共 3 个,排名不分先后):
宁波市、温州市、湖州市。
浙江省水利厅
2016年3月23日
本文来源: 水利厅
23.03.2016 17: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