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水利部关于报送新建水利工程运行管理经费落实情况的函
20.07.2015 12:01
本文来源: 水利厅
浙江省水利厅办公室文件 |
浙水办管〔2015〕30号 |
浙江省水利厅办公室转发水利部关于报送 新建水利工程运行管理经费落实情况的函 |
各市水利局(宁波不发): 现将水利部《关于报送新建水利工程运行管理经费落实情况的函》(建管库函〔2015〕21号)转发给你们,请你们按照水利部要求,抓紧开展辖区内2009年以来新建水利工程运行管理经费落实情况调查,编写总结报告和调查表(编写提纲和表格可到浙江水利网“公告公示”栏中下载),于2015年7月25日前报送省水库总站,同时发送电子邮件。
浙江省水利厅办公室 2015年7月13日
联系人:吕乐 俞毅 联系电话:0571-87826610 传 真:0571-87811643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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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水利厅办公室 2015年7月13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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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 水利厅
20.07.2015 1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