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水利建设项目质量抽查考核的通知
浙江省水利厅办公室 |
浙水办建〔2018〕8号 |
浙江省水利厅办公室关于开展水利建设项目 质量抽查考核的通知 |
各市、县(市、区)水利(水电、水务)局,有关项目法人: 为进一步掌握在建水利项目质量管理制度落实情况,促进项目建设质量工作规范化管理,经研究,决定开展部分重点水利建设项目质量抽查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抽查考核对象及时间 1.抽查考核对象为在建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的项目法人。 2.抽查考核时间为2018年7—8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抽查考核内容 抽查考核执行《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2018年度水利建设质量工作考核评分细则的通知》(办建管﹝2018﹞70号)文件。依照考核评分细则对在建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的项目法人管理、勘测设计质量保证、监理质量控制、施工质量保证、政府验收、质量监督、施工现场管理和实体质量等指标进行考核赋分,根据得分情况评价项目质量管理水平。 三、检查方式 1.项目选取:根据各地在建项目具体实施情况,按照项目类型、工程规模随机选取20个左右的在建项目。前三个年度已抽查考核过的地方和项目原则上不再抽取。 2.项目抽查考核:以现场检查实体工程形象面貌、查阅建设管理档案资料、召开参建单位座谈会、问询评价等方式进行。 3.抽查考核反馈:抽查考核结束后,考核组将项目抽查考核总体情况及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反馈项目法人和有关参建单位,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意见和建议并指导落实整改工作。全部项目考核结束后,编写工作报告报厅建设处。 四、组织形式 委托浙江广川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组织专家进行抽查考核。 五、有关要求 1.各项目法人要高度重视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强化质量意识,落实质量管理首要责任,组织督促参建单位严格落实质量管理规章制度,加强质量行为和工程实体质量的管控,确保工程质量安全。 2.有关项目法人要积极配合抽查考核单位开展项目考核工作,要以本次抽查考核为契机,认真对待存在的问题和不足,针对具体情况采取必要措施抓好质量整改,持续改进工程质量管理水平。 3.我厅视抽查考核及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全省通报。 联系人: 省水利厅建设处,林祥志, 0571-87808031; 浙江广川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张天山, 0571-86438276,13757109638。 附件:2017-2018年度水利建设质量工作项目考核评分细则
浙江省水利厅办公室 2018年7月10日
公开属性: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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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水利厅办公室 2018年7月10日印发 |
附件:2017-2018年度水利建设质量工作项目考核评分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