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7年度省外进浙水利建设施工和监理企业安全生产培训工作的补充通知
浙江水利水电学院文件 |
浙水院继教〔2017〕13号 |
浙江水利水电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关于开展2017年度省外进浙水利建设施工 和监理企业安全生产培训工作的补充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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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外进浙水利建设施工、监理企业: 根据《安全生产法》“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为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提高企业安全意识,加强对省外进浙水利企业安全管理,确保我省水利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有序,根据2017年度水利安全生产培训报名情况,为更好地为企业服务,决定开展安全生产培训补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报对象 未参加2017年6月5日-6日水利安全生产培训班,已经在“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发布信息的省外企业在浙授权委托人。 二、培训内容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导则》解读;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危险源辨识及安全生产管理。 三、培训安排 1、培训时间:6月20日上午报到,下午14:00开始培训;21日中午结束,下午离会。 2、培训地点:杭州市上城区佑圣观路74号,浙江赞成宾馆。 四、培训报名 本次培训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请参加培训人员于即日起至6月14日下午16:30前登陆浙江省水利行业继续教育网上报名系统(网址:http://www.zjslgx.cn/bm)进行报名。 五、培训费用 本次培训收取培训费400元/人,食宿统一安排,住宿费用自理。 六、其他有关事项 务请授权委托人本人携带《安全生产管理三类人员临时A证》和身份证原件参加培训,培训后给予延期注册;如申请变更的,请按浙水建〔2015〕16号文《浙江省水利厅关于省外进浙单位授权委托人变更等相关事宜的通知》的要求向厅建设处提交申请材料,通过申请审核的培训结束后发放《安全生产管理三类人员临时A证》,未通过申请审核的不予发证。 七、联系人 培训报名:浙江水利水电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金 晶 0571-86929160,18905819051 委托人变更:省水利厅建设处(安全监督处)邹嘉德0571-87826615
浙江水利水电学院 继续教育学院 2017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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