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7年度省外进浙水利建设施工和监理企业安全生产培训工作的通知
浙江水利水电学院文件 |
浙水院继教〔2017〕9号 |
浙江水利水电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关于开展2017年度省外进浙水利建设施工 和监理企业安全生产培训工作的通知
|
各省外进浙水利建设施工、监理企业: 为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提高企业安全意识,加强对省外进浙水利企业安全管理,确保我省水利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有序,根据《浙江省水利厅关于省外进浙单位授权委托人变更等相关事宜的通知》(浙水建〔2015〕16号),决定开展省外进浙水利建设施工和监理企业安全生产培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已经在“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发布信息省外企业的在浙授权委托人。 二、培训内容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导则》解读;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危险源辨识及安全生产管理。 三、培训安排 1、培训时间:6月5日上午报到,下午14:00开始培训;6日中午结束,下午离会。 2、培训地点:赞成宾馆 (梅花碑8号,电话:0571-87806666)。 四、培训报名 本次培训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请参加培训人员于即日起至6月1日下午16:30前登陆浙江省水利行业继续教育网上报名系统(网址:http://www.zjslgx.cn/bm)进行报名。 五、培训费用 本次培训收取培训费400元/人,食宿统一安排,住宿费用自理。 六、其他有关事项 务请授权委托人本人携带《安全生产管理三类人员临时A证》和身份证原件参加培训,培训后给予延期注册;如申请变更的,请按浙水建〔2015〕16号文《浙江省水利厅关于省外进浙单位授权委托人变更等相关事宜的通知》的要求向厅建设处提交申请材料,通过申请审核的培训结束后发放《安全生产管理三类人员临时A证》,未通过申请审核的不予发证。 七、联系人 培训报名:浙江水利水电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金 晶 0571-86929160 委托人变更:省水利厅建设处(安全监督处)邹嘉德0571-87826615
浙江水利水电学院 继续教育学院 2017年5月11日
|
浙江水利水电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2017年5月11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