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求《关于全面推行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的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和建议的函
浙江省水利厅办公室 |
浙水办函〔2015〕4号 |
浙江省水利厅办公室征求《关于全面推行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的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和建议的函
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各市、县(市、区)水利(水电、水务)局: 以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为抓手,深化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切实保障水利工程安全,充分发挥水利工程效益,真正把“建管并重”落到实处,这是全省水利系统实施“五水共治”战略和推进水利发展的一项亟待加强的重要工作。省水利厅在充分调研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起草了省政府代拟稿《关于全面推行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的意见(征求意见稿)》及说明,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研究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并请于10月16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给我们。如无修改意见,也请书面回复。
附件:1.《关于全面推行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的意见(征求意见稿)》
浙江省水利厅办公室 2015年9月25日
联 系 人:省水利厅政法处夏玉立 联系电话:0571-87826567,传真:0571-87808508 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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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水利厅办公室 2015年9月25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