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宁市首次出台《水利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试行)》

20.08.2015  15:14

 

【本站8月20日讯】近日,海宁市水利局制定出台了《水利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试行)》(以下简称《预案》),有效地处置各类突发性生产安全事故,高效有序地做好生产安全事故救护工作。

 

预案》主要包括应急指挥机构与体系、预警和预防机制、应急响应、事故报告、指挥协调和紧急处置、应急结束、应急保障以及应急救援培训与演练等内容,明确成立由局长任组长的水利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下设物资保障组、抢险抢修组、信息联络组、事故调查、善后处理组等应急救援队伍,并针对事故严重程度的不同,确定了四级预警行动方案,目标是快速、及时、妥善地处理好海宁市域内,水利建设管理过程中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做好应急处置和抢险救援组织工作。

 

预案》的制定与出台,旨在最大限度地减少安全生产事故所带来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社会危害,同时提高应对水利工程建设重大质量与安全事故的能力,确保水利安全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