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水利厅办公室关于征求《浙江省水利工程管理定岗定员标准(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浙江省水利厅办公室 |
浙水办函〔2016〕8号
浙江省水利厅办公室关于征求《浙江省水利工程管理定岗定员标准(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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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县(市、区)水利(水电、水务)局: 为加强水利工程管理,根据我省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工作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各类水利工程运行管理规程、实地调研、网络调研等,我厅组织起草了《浙江省水利工程管理定岗定员标准(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现发给你们征求意见。该标准可为各工程管理单位岗位设置、人员编制、物业化管理提供指导依据,对与工程安全运行直接相关的技术、运行、观测类等岗位进行定员,并纳入标准化管理考核体系。请你们组织有关水利工程管理单位(或管理责任主体)结合实际,认真讨论研究,尤其是对岗位职责是否全部覆盖各类水利工程运行管理规程要求事项、哪类岗位不能兼岗、各类岗位的任职条件是否合理等进行重点研究。 请于2016年6月27日前将具体修改意见及修改理由书面反馈省水利厅人事教育处(附电子版)。《征求意见稿》可在浙江水利网(www.zjwater.com)的“公告公示”栏下载。 联 系 人:汪一丁 联系电话:0571-87826525, 0571-87809697(传真) 联系邮箱:wangyd@zjwater.gov.cn 地 址:杭州市梅花碑7号;邮编:310009
附件:1.浙江省水利工程管理定岗定员标准(征求意见稿) 2.浙江省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定岗定员标准起草说明
浙江省水利厅办公室 2016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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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水利厅办公室 2016年6月17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