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水利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全省河道堤防管理单位调查的通知
08.06.2016 01:31
本文来源: 水利厅
浙江省水利厅办公室文件 |
浙水办河〔2016〕4号 |
浙江省水利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全省河道堤防 管理单位调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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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县(市、区)水利(水电、水务)局: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的意见》(浙政办发〔2016〕4号),为做好河道堤防标准化管理,现对全省河道堤防及省级河道的枢纽工程管理单位有关情况进行调查,请各地将全省河道堤防、省级河道的枢纽工程管理单位基本情况及其管理对象情况按附表要求进行填报,由各市汇总后于6月20日前上报省水利厅。 联系人:省河道管理总站 应聪慧,0571-87826565;郭昆,0571-87827691,[email protected]。
附件:1. ______水利局内设河道管理机构基本情况表 2. 河道堤防或枢纽工程管理单位基本情况表
浙江省水利厅办公室 2016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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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水利厅办公室 2016年5月26日印发 |
本文来源: 水利厅
08.06.2016 0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