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水利厅关于全省农田水利标准化建设2015年度和“十二五”考核结果的通报
浙江省水利厅文件 |
浙水农〔2016〕32号 |
浙江省水利厅关于全省农田水利标准化建设 2015年度和“十二五”考核结果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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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县(市、区)水利(水电、水务)局: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农田水利标准化建设的意见》(浙政办发〔2011〕84号)、《浙江省农田水利标准化建设年度考核办法》(浙水农〔2013〕6号),经县级自查、市级核查、省级抽查和省有关部门综合评议,桐庐县等52个县(市、区)为全省农田水利标准化建设2015年度考核优秀县;对多年考核优秀、建设成效较好的淳安县等34个县(市、区),综合评定为全省“十二五”期间农田水利标准化建设工作先进县。 一、2015年度考核优秀县名单(52个) 杭州市:桐庐县、淳安县、建德市、富阳区、临安市; 宁波市:余姚市、慈溪市、宁海县、象山县; 温州市:瑞安市、永嘉县、泰顺县; 湖州市:吴兴区、南浔区、德清县、长兴县、安吉县; 嘉兴市:南湖区、秀洲区、嘉善县、平湖市、海盐县、海宁市、桐乡市; 绍兴市:上虞区、诸暨市、嵊州市、新昌县; 金华市:金东区、兰溪市、东阳市、永康市、浦江县、磐安县; 衢州市:柯城区、衢江区、开化县; 舟山市:定海区、普陀区、岱山县; 台州市:温岭市、天台县、仙居县; 丽水市:莲都区、龙泉市、青田县、云和县、庆元县、缙云县、遂昌县、松阳县、景宁县。 二、“十二五”期间农田水利标准化建设工作先进县名单(34个) 杭州市:淳安县、富阳区、临安市; 宁波市:余姚市、慈溪市、象山县; 温州市:永嘉县、苍南县; 湖州市:吴兴区、南浔区、德清县、安吉县; 嘉兴市:秀洲区、嘉善县、平湖市、海盐县、海宁市、 桐乡市; 绍兴市:上虞区、诸暨市; 金华市:金东区、兰溪市、永康市; 衢州市:开化县; 舟山市:定海区、普陀区; 台州市:椒江区、温岭市; 丽水市:莲都区、龙泉市、云和县、遂昌县、松阳县、景宁县。 希望各地认真贯彻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农田水利建设和管理的意见》(浙政办发〔2016〕97号),进一步总结经验、查找“短板”,坚持以标准化建设保障工程质量,以标准化管理提高工程效益,大力发展高效节水灌溉,着力提升农业“两区”基础设施水平,加快推进农田水利工程建设机制、产权制度、管护机制和投融资机制改革,积极探索农业水价形成机制,确保农田水利发展再上新台阶,为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实保障。
浙江省水利厅 2016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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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省农办、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农业厅、省林业厅、省粮食局,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 |
浙江省水利厅办公室 2016年9月18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