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革中央建言:以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为引擎推进脱贫致富

10.03.2017  01:34

  “小康不小康,关键看老乡。”今年两会,民革中央提交了《关于以农村土地改革为引擎,推进脱贫攻坚向脱贫致富转变》的提案,提出以当前正在进行的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为契机,切实做好盘活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大文章,抓住土地入股分红这个关键点,积极探索资源变股权、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的新路子,推动脱贫攻坚向脱贫致富转变。

  民革中央在调研中发现,“十二五”期间,我国扶贫开发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但贫困地区与发达地区的差距仍然较大,甚至有进一步拉大的趋势,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土地资源浪费和土地资产沉睡。为此,民革中央建议,在有地缘优势的贫困地区,实施资产盘活工程。废弃村庄要适时复垦,融入农业园区;腾出的建设用地首先用于农村社区建设,结余部分纳入集体储备,折股分配给农民,使农民变股东。集体储备的土地既可以入市流转用于城镇建设,也可用于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如建集体工业园区,所得收益按股分红。要立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大局,制定相关政策,允许贫困地区农村集体利用其储备土地建工业园区,允许土地入市交易、股权转让、继承和抵押等。

  民革中央同时建议,应实施灵活的土地保障政策,推进多元化的宅基地资产盘活模式。一是加快推进贫困山区宅基地登记发证工作,统计出单门独户或几户一村居住的家底,包括坐落、占地面积、四至等。规划先行,“打捆”式(分批次)推进移民搬迁扶贫工程。制定包括宅基地有偿退出、住房安置和就业安置等保障政策,确保搬迁群众“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二是制定宅基地二次开发利用政策,激活退出宅基地资产。如就地改造空置农房,发展民宿、农家乐等服务产业,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允许退出的宅基地就地入市、调整入市和改造入市等。三是退出宅基地的农户,可以用扣除安置用地的结余一次性拿补偿,也可以入股分红。

  此外,依托贫困地区资源条件,用“地随人走”政策助推均衡发展。缩减贫困地区的农业人口,将其引入到省内发达地区的城市群,是脱贫攻坚的重要思路,而其中的难题是城镇建设缺地。民革中央建议我国实施“地随人走”政策,一是大大激活贫困地区宅基地资产,解决发展资金问题;二是实现土地指标的合理转移,解决城镇建设用地指标问题;三是增加耕地面积,促进土地流转,解决“谁来种地”的问题;四是解决市民化的农民彻底脱贫问题,实现均衡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