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民族地区经济快速发展 分享 人民微博 新浪微博 腾讯微博

23.12.2015  10:08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向巴平措22日介绍,民族区域自治法颁布实施以来,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各领域改革发展取得丰硕成果,我国民族地区经济得到快速发展。
  向巴平措当天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民族区域自治法执法检查情况时说,民族区域自治法颁布实施以来,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各领域改革发展取得丰硕成果。1984年到2013年底,民族自治地方的经济总量由680.95亿元增加到了64772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增加了16倍;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由585元增加到了22699元,增长了38倍;农民人均纯收入由299元增加到了6579元,增长了21倍。
  向巴平措介绍,截止到2014年,民族8省区公路总里程达到108.5万公里,是“十五”末的2倍。二级及以上公路里程达到10.2万公里,是“十五”末的2.3倍。以往被称为“地无三尺平”的贵州,今年底,将实现全省“县县通高速”,成为全国第9个县县通高速的省份。2014年,内蒙古自治区完成水利建设投资150亿元,为历史最高水平;云南昆明连接8个自治州的公路均为高等级公路,全省78个民族自治地方县已有72个通高等级公路,乡镇通沥青(水泥)路率达100%,建制村通公路率达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