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出台少数民族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贯彻落实《国务院“十三五”促进民族地区和人口较少民族发展规划》

06.03.2017  23:02

近日,《浙江省少数民族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正式发布实施。该规划是浙江省“十三五”时期发展少数民族事业的指导性文件。规划从总体上描绘了“十三五”时期全省少数民族事业的发展蓝图,既是对全省“十三五”时期少数民族事业发展的总体部署,也是全省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履行社会公共服务职能、加快推进少数民族事业发展的重要依据。

《浙江省少数民族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是列入省级“十三五”专项规划编制目录之一的规划。编制规划的主要依据就是《国务院“十三五”促进民族地区和人口较少民族发展规划》《浙江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以及《中共浙江省委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民族工作的若干意见》(浙委发〔2015〕4号)等。

规划》指出“十三五”时期,浙江省民族工作要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为统领,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为引领,以“八八战略”为总纲,以“干在实处永无止境,走在前列要谋新篇”为新使命,认真贯彻执行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全面贯彻执行党的民族政策,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坚持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着力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跨越发展,着力构建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民族关系,着力增强依法管理民族事务能力。为建设物质富裕精神富有现代化浙江、建设美丽浙江创造美好生活和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下更加坚实的基础。

规划》全面回顾了“十二五”规划实施情况,深刻分析了当前民族工作面临的新形势和新机遇,明确了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确立了经济发展水平迈上新台阶、社会事业发展达到新高度、民族文化发展实现新提升的总体发展目标和主要任务。设置了绿色发展自强、特色畲寨培育、低收入农户收入倍增、绿水青山保护、民生事业均衡发展、基础设施提升“六大行动计划”,以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发展;以实施少数民族文化精品工程、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程、少数民族文化传承与保护基地建设工程、少数民族传统体育项目基地建设工程等发展少数民族文化事业;通过重视民族教育事业、学校民族团结教育推进工程、实施学研用联动合作创新、民族地区医疗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和实施民族医药保护与发展工程,推进民族教育卫生事业费;通过实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程、加强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建设、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六进”和模范表彰工作,促进全省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蓬勃开展。《规划》科学准确地设置了发展指标体系,,并突出少数民族事业发展的阶段性,可操作、可感知、可评估,力促执行和贯彻落实更加精确到位,更加扎实。

下一步,浙江省将通过认真组织实施,适时进行检查督促,分别开展中期评估和期末评估,确保本规划得到全面贯彻落实,各项确定的目标和任务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