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民宗委举行党风廉政责任状签订仪式

08.04.2016  10:53

为切实加强委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4月6日上午,省民宗委举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签订仪式,委党组书记冯志礼与6位党组成员、4位副主任与11个处室(研究中心)负责人签订了《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倪忠扬副主任主持仪式,省纪委驻统战部纪检组组长施建荣到会指导并作讲话,陈振华、莫幸福、钟昌明、倪卫东、高成锋,委机关和研究服务中心全体人员参加签订仪式。

施建荣组长首先充分肯定了近年来省民宗委在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取得的成绩,对下一步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提出了明确的要求:要强化责任分解,层层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要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把纪律挺在前面;要按照“四种形态”要求,坚持抓早抓小,强化党员干部的日常管理监督;要慎用权、善用权、用好权。

冯志礼书记指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规定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中必须履行职责的制度,是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组织保证和制度保证,确保工作有痕、落实有力、倒查有据。他强调,隆重举行签订责任书有利于增强党员干部的责任意识,规范约束党员干部的行为,做到党政同责、一岗双职。他要求,全委同志要增强廉政意识,要结合“两学一做”活动,深入学习《党章》,认真贯彻《准则》和《条例》,树立正确的理想信念,努力增强廉洁自律意识,不断提高反腐倡廉的自觉性和自身免疫力,始终用党纪国法约束自己;要增强自律意识,作为党员干部,应当坚持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尤其是在对待权力、地位、利益上,要有清醒头脑和平衡心态,始终保持崇高的思想境界;要增强看齐意识,向中央看齐,向省委看齐,向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看齐,向委党组看齐,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一系列决策部署,以看齐保持同向、以同向保持合力,确保民族宗教工作健康发展;要增强监督意识,要乐于和学会在监督的环境下工作和生活,以真诚的态度正确对待和主动接受来自各方面的监督,把组织的监督看作是对自己最大的关爱,真正的做到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情为民所系,始终保持党员干部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