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争端注重源头防控和解结案

17.02.2016  14:23

     近日,衢州市柯城区法院航埠法庭收到一份起诉状,85岁老人柴某诉请二儿子履行赡养照料义务,与三儿子轮流照料其生活起居,并承担一半的医疗费。

  诉状上载明,老人婚生四子,大儿子未婚享受低保,四儿子已去世。老人因患风湿性关节炎,自2011年行动不便摔倒受伤后,手脚瘫痪,生活不能自理。儿子们在照料老人的问题上产生意见分歧,村干部多次上门调解都不成功,老人无奈之下诉至法院。

  起诉材料上虽有签字按印,但没有委托代理人信息,法官考虑到老人年事已高、行动不便,且起诉状上的信息也有模糊之处,便前往老人住所了解情况。老人瘫痪在床,确需子女照料,起诉是他的真实意思表示,为此,法官当场为他办理了立案手续。

  为了及时解决老人的赡养纠纷,航埠法庭干警与驻庭调解员一起找到村干部核实情况,并邀请镇、村干部和调解员等协助调解。经过1个多小时的调解,老人的3个儿子都表示愿意赡养照料老人,并最终达成了一致协议:3个儿子按月轮流照料老人的生活起居;原告的医疗费凭票据据实结算,3个儿子各承担三分之一。

  航埠法庭是2015年6月新设立的法庭,辖69个行政村。法庭成立后,把审判工作的重点和导向由单纯强调“审理结案”转变为注重“纠纷化解”,由“事中化解”转变为“源头防控”。成立当月,法庭就在航埠镇综治办的协调下,会同派出所、司法所、法律服务所等召开诉调对接现场会,建立了司法助理员、人民陪审员、人民调解员三员合一的诉调现场会议制度。诉调机制的建立,把矛盾化解变为社会各部门的“有效联动”,由法官“坐堂办案”转变为“能动司法”,真正做到“定分止争、案结事了”,目前已调解各类纠纷50多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