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女俩都成了被告

12.12.2014  14:41
时间:12月11日 地点:平阳法院

  平阳的王女士有个女儿小惠,今年刚满17岁,但已辍学多年,一直在义乌一家工厂打工。
  今年10月的一天,王女士突然收到来自法院的应诉材料,她觉得很奇怪:自己平日里没和人拌过嘴起过纠纷,怎么就被人告了呢?可再仔细看了下,她更吃惊了,女儿竟然也在被告之列。难道是女儿出事了?带着满腹狐疑,王女士联系上女儿,这才知道事情的始末。
  原来,今年6月13日晚,小惠和一帮朋友在一家酒店吃饭。本来年轻人聚餐,气氛特别热烈,可是觥筹交错间,小惠一个小姐妹与另一姑娘阿芝一言不合,发生争执。虽然据阿芝事后回忆,她也记不清到底是什么原因弄得不愉快,只知道当时两人都很生气,谁也不肯让谁。
  看气氛有点僵,大伙纷纷围上来劝,阿芝就起身准备离开,顺便去拿自己放在桌上的苹果手机。这时,小惠眼疾手快,抢先一步夺走了她的手机。为了帮朋友出气,小惠竟然一把将手机摔在地上,当场砸烂了。双方随即爆发了更加激烈的争吵。店员眼看这场闹剧愈演愈烈,赶紧向当地派出所报警。
  双方来到派出所后,经民警调解,小惠承诺5天内赔偿阿芝5000元,并当场写下欠条。然而5天过去了,小惠却一直没有动静。
  4个月后,阿芝从义乌赶到平阳,向法院递交民事诉状。由于小惠未满18周岁,阿芝将小惠的母亲一同列为被告,要求赔偿经济损失5000元。
  开庭当天,王女士带着小惠一同来到法院,诚心地和阿芝说了句“对不起”。王女士说,她和丈夫长期在外打工,平时没有与女儿生活在一起,也无暇顾及她的日常生活,更别说管教了,女儿发生这样的事,她也要负上很大的责任。
  最后,在法院的调解下,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由王女士在2个月内分期偿还4000元,并约定若没有按期偿还,则阿芝有权按5000元申请法院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