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环县残联积极开展“双险”工作 增强残疾人保障能力
玉环县残联投入49万余元首次为全县年龄在18—60周岁的6326名持证残疾人购买疾病住院医疗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进一步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
一是认真细致审核校对数据信息。从4月份开始,根据持证残疾人的数据库信息,对全县年满18—60周岁且在5月份前已办理《残疾人证》的人员进行初步统计确认,再通过乡镇(街道)残联把名单分解到每个村居(社区)进行核实,最后汇总到县残联再审核确定最终人数,以保证不漏保、不多保。经过公开招投标,与中国人寿玉环支公司签订合同。
二是“量体裁衣”设定保险范围责任。根据残疾人实际需求,设定赔付的范围、标准和条件,在保险期间,残疾人意外伤害导致身故的赔付5万元,因意外伤害事故导致身体伤残的最高赔付5万元,意外伤害医疗最高赔付1万元,疾病住院医疗最高赔付3万元。
三是就近便民原则确定定点医疗机构。确定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县第二人民医院、大麦屿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坎门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医疗定点医院。同时,残疾人因病情需转院到县外医疗机构诊治的,可转院治疗。
四是简便快捷原则设置报案理赔流程。告知参保残疾人24小时服务电话、报案电话。发生保险事故后,保险专员提供上门服务,对符合赔付要求的则需提供门诊及住院病历、残疾证、理赔申请书等资料,经理赔核定就能获得保险赔偿金。同时,针对听力和言语障碍残疾人,开设短信报案服务,可通过短信方式与保险服务专员联系。
五是全方位多角度开展政策宣传。统一制作《残疾人疾病住院医疗及人身意外伤害险理赔需知》,由各乡镇(街道)指派代办员进村入户送到残疾人家庭,分发资料6500份。同时,通过分乡镇(街道)召开村居干部“双险”知识培训会、悬挂宣传横幅、借助县内主要新闻媒体等方式进行宣传,确保残疾人及家属了解这一惠民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