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阳县开始全面实施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06.04.2016  15:29

          今年1月1日起,松阳县开始全面实施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后,目前申请工作正在有序开展,预计4月30日完成。两项补贴制度将惠及该县残疾人3000余人次。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对象为家庭人均收入在低保标准150%以下的残疾人或本人收入在低保标准150%以下的劳动年龄段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按照当地低保标准的30%确定,我县定为125元/月。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对象,为残疾人等级被评定为一级、二级且需要长期照护的重度残疾人以及非重度智力、精神残疾人。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分为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基本不能自理、部分不能自理三档,分别为每人每月500元、250元和125元。其中,家庭不具备照料条件,经批准由机构托养照料服务的残疾人,在上述补贴标准基础上分别上浮50%。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可同时申领两项补贴。两项补贴不计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收入。

            残疾人两项补贴由残疾人自愿申请。申请人既可以是残疾人本人,也可以是残疾人的法定监护人、所在村民(居民)委员会或者其他委托人。申请两项补贴需提供户口本、残疾证、低保证及家庭经济状况表等相关证明材料,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交书面申请表。残疾人两项补贴采取社会化形式发放,有关部门按规定审核无误后,按照审定的名单、金额,每月发放至残疾人本人社会保障卡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