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武义处理首起“故意破坏火灾现场”案 3人被拘

30.08.2017  16:15
图为:消防官兵正在灭火。金华消防供图 图为:火灾现场。金华消防供图 图为:违法人员被处以行政拘留。金华消防供图

  中新网浙江新闻8月29日电(见习记者 杨潇潇 通讯员 张琼)众所周知,因管理不善造成火灾的单位和个人需要承担一定的责任,但许多人依然不清楚,故意破坏火灾现场,也是要付出代价的。日前,浙江省金华市武义县3名男子就因故意破坏火灾现场,被当地公安部门处以行拘。这是武义县首起因“故意破坏火灾现场”被拘留的案件。

  8月22日,泉溪镇一公司仓库发生火灾,武义中队接警后立即赶赴现场处置,1个多小时后,大火被彻底扑灭。火灾扑救结束后,大队封闭了火灾现场并告知当事人保护火场,以便于火灾事故原因调查。

  当晚,桐琴派出所接到群众举报,称有人对火灾现场进行破坏。大队随即联合民警展开调查,经询问得知,租用在该公司仓库开油漆店的童某未经消防部门同意,擅自安排赵某、林某等小工在清理着火仓库内存放的20余只油漆桶。

  武义消防大队和桐琴派出所经报公安局批准,依法对童某做出行政拘留15日、赵某和林某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完) 【徐施宏】来源:中新网浙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