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义出台奖励政策 促进集体林股份制改革

28.02.2015  11:53

  近日,武义县出台深化林业体制改革一系列政策,重奖在全县集体林股份合作制改革的实践者。

  《武义县关于深化林业股份合作制改革的意见》明确,每年由县财政安排一定额度的资金,对林业股份制合作改革进行奖励和扶持:对林农以林地、林木入股方式流转,一次性流转林地、林木200亩以上,流转时间在30年以上(经济林10年以上),依法办理林地经营权流转证或林权变更登记手续,且组织规范、运作有序、导向明显的,经县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给予流出方20元/亩的资金奖励;对成立林业股份合作社或企业的,一次性给予2万元的奖励;对工商企业、民营企业、专业大户等承租或参与林业股份合作社或企业开发运行的,当年给予开发者优先安排基地建设项目立项,并按年初制定的基地项目扶持政策给予补助奖励;对股份合作开发林地的水利基础设施、山区便捷道路、林区作业道、现代农业园区、标准农田建设等项目优先立项、重点扶持。同时,《意见》也规定严格股份制林业合作社准入制度,严禁市场主体借股份合作开发从事“非农”开发。(武义县林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