椒江部署“创森”和清明森林消防工作

23.03.2015  13:46

  清明将至,森林消防又进入“临战状态”。昨天下午,台州市椒江区召开全区林业暨清明节森林消防工作会议,传达台州市创建全国森林城市现场推进会精神,对今年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和清明节期间森林消防工作作出部署。区委常委、副区长马广出席会议。

  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对于优化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品质、增强投资吸引力、促进经济社会实现更高层次新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会议要求各相关部门积极主动作为,早日实现城区绿化覆盖率达到40%以上、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11平方米以上的目标。要抓好重点绿化工程,着力增加绿化总量,提升绿化品位,力争到2016年完成国家森林城市验收。

  为切实做好清明节期间全区森林消防工作,有效控制森林火灾发生,近日,区政府发布了《关于做好清明节期间森林消防工作的通告》,规定今年清明期间全区森林禁火期为3月21日至4月30日。会议要求各地各部门要落实好当前和清明节期间森林消防工作。思想上要保持高度重视,严格落实责任,严格执行值班备勤制度,坚决杜绝不到岗、不到位、不到责现象的发生;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标语等广泛宣传森林防火法律法规、防火扑火知识,积极倡导文明祭祖新风尚;要认真组织开展应急预案的培训和演练,努力提高管理人员处置森林火灾的能力,并能在紧急情况下能够整体联动、迅速响应。同时,要严格执行森林消防责任追究制度,对因领导不重视、责任不明确、措施不落实、扑救不及时,以及思想麻痹、玩忽职守、工作不力、指挥处置不当等原因引发森林火灾或造成重大人员伤亡事故的,追究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

  会上,各街道(镇)汇报了春季绿化、枯死松树清理及清明节森林消防等工作,签订了责任状,并领取了《关于做好清明节期间森林消防工作的通告》。(椒江区农业林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