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椒江城区全面实行居民阶梯水价制度

08.12.2014  13:15

  从今年12月1日起,椒江城区全面实行居民阶梯水价制度。按照保基本,促公平,遏浪费的原则,建立水资源可持续利用的价格机制。

  该区新的阶梯水价将以“一户一表、抄表到户”的居民户为单位,以年度水量为计量周期,一、二、三级阶梯水量分别为:240(含)立方米(月20立方米)以下,240-360(含)立方米,360立方米(月30立方米)以上;阶梯价格分别为:每立方米2.75元,4.13元,8.25元。对合用表居民及执行居民水价的学校、社会福利场所、宗教场所、社区、居委会等公益性服务场所等不实行阶梯水价的用户每立方米按2.80元计价。

  同时对低保户每年每户给予60立方米(月5立方米)的减免优惠。(椒江区发改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