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椒江区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业发展
近日,椒江区出台《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提出未来5年,全区每千名老年人拥有社会养老床位数达到60张。
一、建立健全养老服务体系。 目前,椒江60岁以上老年人口9.26万人,占全区总人口的17.54%,并呈现出高龄化和空巢化加快发展的趋势,迫切需要推动社会化养老服务业发展。为此,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提出要按照“政策引导、政府扶持、社会兴办、市场推动”的原则,建立公开、平等、规范的社会化养老服务准入机制,采取公办民营、民办公助、政府补贴、购买服务等途径,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业发展。到2020年,全面建成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功能完善、布局合理、规模适度、覆盖城乡的养老服务体系;基本形成“9643”的养老服务总体格局,即96%的老年人居家接受服务,4%的老年人在养老机构接受服务;不少于3%的老年人享有养老服务补贴。
二、积极搭建养老服务平台。公办养老机构要充分发挥托底作用,重点为农村五保、城镇“三无”老人及低收入、经济困难的失能、半失能老人提供无偿或低收费的供养、护理服务。现有社会福利机构和镇(街道)敬老院,要完善设施,增强功能,转型提升为护理型养老机构。全面推广“家院互融”养老模式,到2016年,全区建成3个以上“家院互融”养老模式示范点。到2017年,全区新增床位1000张。每个镇(街道)都要建设1所以上以护理为主的养老机构。
三、推进医养融合服务结合。医疗机构要积极支持和发展养老服务,引导镇(街道)卫生院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设养老护理床位,鼓励兴建老年康复医院。卫生管理部门要支持有条件的养老机构设置医疗机构,简化对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以及康复医院、老年病医院、护理院等老龄型医疗机构的立项、机构设置、机构执法、医疗定点等审批手续。100张床位及以上的护理型养老机构应单独设置医务室,条件具备的可申请设立医院或护理院;100张床位以下的护理型养老机构和助养型养老机构可单独设置医务室,也可与周边医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合作,促进养医结合;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应当为老年人建立健康档案;社会福利院应尽快完成医养融合改造,建成健康型养老机构。
四、完善养老政策扶持力度。区级各有关部门要在房产抵押、土地供应、社区用房、税费优惠、财政投入、投资权益、人才培训等方面给予优惠和扶持。尤其是区财政部门要设立发展养老服务业专项资金,用于养老服务补贴、养老机构建设、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运营、入职奖补、“数字养老”工程等;区发行的社会福利事业的彩票公益金50%以上的资金用于支持发展养老服务业;在民办养老机构建设方面,要通过建设补助、贷款贴息、运营补贴、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社会力量举办养老服务机构,开展养老服务。(台州市椒江区发改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