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兴县优化林业植物检疫流程 让检疫服务“跑起来”苗农办证“快起来”
林业植物检疫是防范森林病虫害传播根本措施,是森林植物及其产品跨地区合法调运的重要前提,事关森林生态安全,关乎群众切身利益。为进一步优化森林植物检疫流程,2019年长兴县在湖州市范围内率先开展了政府购买森林植物产地检疫技术服务工作,全县共受理办理苗木产地检疫合格证557份,苗农凭产地检疫合格证直接换发办理植物检疫证34246份,占办证总量的85.3%。此项工作的开展不仅严格落实了森林植物“应检必检”的法律规定,从源头防止了林业有害生物的扩散蔓延,而且极大地减少了现场检疫给苗农带来的不便,真正做到了让检疫服务“跑起来”,让苗农办证“快起来”。
一是大力培育市场主体,解决“谁来检疫”的责任问题。针对森林植物检疫社会化组织缺失的现状,严格按照《森林植物检疫技术规程》的要求,大力培育拥有相关项目实施背景、较强专业技术力量和车辆、固定办公场所等基础条件的社会组织承担产地检疫技术服务工作。同时,按照政府购买服务程序,通过公开招标将产地检疫现场调查委托给社会组织实施,形成上下联动、分工明确、专人专职的植物检疫工作新局面,转变了原有低效监管模式,扩大了监管覆盖面。
二是严格规范检疫程序,解决“怎么检疫”的方法问题。严格按照国内林业植物检疫管理信息系统关于签发植物检疫证的要求,从严从紧梳理规范检疫办证程序。大力推行产地检疫制度,对产地检疫合格证实行提前申请、一窗受理、上门服务,产地检疫合格证6个月有效期内可直接换发植物检疫证书。严格落实现场检疫规定,对无法使用产地检疫合格证的,安排专门的窗口、场地和人员进行现场检疫,检疫合格后直接签发植物检疫证书。
三是建立督促考核机制,解决“检疫什么”的导向问题。对社会组织引入定期结果抽查、绩效评价等督促考核机制,充分调动、发挥其工作责任心、专业性和积极性,确保检疫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做好检疫调查线路、时间的统筹安排,督促社会组织严格按照审批时限及时开展现场调查,提高检疫工作的时效性。加大调查成果的审核力度,开展随机电话回访和实地抽查,确保社会组织严格按有关技术规程开展现场调查,提高检疫工作的准确性。参照林业有害生物普查成果和测报点测报数据,根据病虫害发生趋势,及时向社会组织提出调查重点,提高检疫工作的针对性。
(长兴县林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