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森林覆盖率年度监测值达61.00%
根据最新的全省森林资源年度监测结果,2016年全省森林资源指标持续向好,呈现出总量加速增长、质量稳步提升、生态持续改善的良好态势,特别是森林覆盖率达到61.00%的历史高位,提前实现“十三五”期末发展目标。主要呈现以下几方面特点:
一是森林面积稳中有升。森林面积从605.68万公顷增加到605.91万公顷,年增量为0.23万公顷,由此带动森林覆盖率从60.96%增加到61.00%,增加0.04个百分点。
二是森林蓄积加速增长。森林蓄积从2.97亿立方米增加到3.15亿立方米,2016年全省森林蓄积年增量首次超过1800万立方米,年增率达6.17%,均创历史最大增幅。
三是森林质量持续优化。从反映林分质量状况的阔叶林和成过熟林比重指标来看,乔木林中的阔叶林和针阔混交林面积从256.86万公顷上升到264.27万公顷,比例从60.03%上升至61.60%;近成过熟林比例从30.11%上升至31.19%,乔木林单位面积蓄积量从每公顷69.41立方米上升到73.49立方米,表明全省森林质量稳步提升、林分结构日趋优化。
四是生态功能日益增强。森林植被生物量达4.76亿吨,年增加2232万吨,年增率4.92%;森林植被碳储量2.35亿吨,年增加1056万吨,年增率4.71%。森林固定二氧化碳6050万吨,释放氧气4417万吨,固碳释氧能力提升4.10%;森林生态服务功能总价值4805亿元,林地平均每公顷年生态效益7.27万元,年增率9.32%。
五是区域发展更加平衡。从森林覆盖率指标看,丽水、嘉兴、绍兴分别增长0.83、0.51、0.42个百分点,增幅继续位居全省前列,衢州、宁波、湖州、舟山较上年出现不同程度回升。从森林蓄积量指标看,丽水、杭州、金华、温州蓄积增量位居全省前列,嘉兴、舟山、温州、金华、丽水、湖州蓄积增率超过全省平均值,衢州、台州、绍兴蓄积增率较上年略有上升。
从总体上看,我省森林资源年度监测呈现的可喜变化,是在当前生态绿化空间越来越少、建设项目使用林地需求越来越多的情况下取得的,实属不易。主要得益于以下几方面的努力。
一是保护措施更加有力。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工作,始终把森林生态状况作为经济发展、生态建设、社会文明的重要标志加以部署推进。省政府制定出台了《森林浙江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对市、县政府层层建立森林资源保护发展考核制度,同时在对各设区市党政领导班子实绩考核评价和淳安等26县发展实绩考核中,把森林覆盖率、森林蓄积量、林地保有量指标作为重要内容列入指标体系并与转移支付、责任追究等挂钩。省财政逐年加大生态公益林补偿力度,从2016年起对大江大河源头县和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区公益林补偿标准从每亩30元提高到每亩35元,公益林管护费用从每亩2.5元提高到每亩3.5元,补偿标准列全国前列。强有力的政策措施发挥了重要的导向作用,有效引导各级政府自觉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切实加强森林资源保护。
二是平原绿化强势推进。时任省委书记夏宝龙率先垂范抓绿化,连续八年主持召开全省平原绿化工作座谈会,在全省营造了“县委书记抓绿化”的浓厚氛围。各地坚持平原绿化与“五水共治”、“三改一拆”、“四边三化”和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等重点工作相结合,大力推动植树治水,加强拆改后闲置土地绿化,加快通道沿线绿化,部署实施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绿化,整体推进平原绿化,努力补齐生态短板,加快改善生态环境,保持了平原绿化快速发展的良好态势。2016年全省完成平原绿化面积19.7万亩,投入资金57.3亿元;完成河道绿化1853公里、面积2.1万亩;完成改拆后绿化面积3111万平方米;完成森林通道建设里程3353公里、面积4.9万亩。通过七年时间的努力,全省新增平原绿化面积247.3万亩,累计投资554亿元,平原林木覆盖率达到19.81%,比2010年提高了5.01个百分点。
三是林地利用更加集约。积极围绕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统筹加强林地保护利用管理,认真落实规划管控、用途管制、定额使用、分级保护等管理机制,加强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宏观调控,切实加大对重大基础设施、重大产业和民生项目使用林地的服务保障工作,规范限制工矿开发和经营性项目使用林地,有序引导节约集约使用林地资源,依法依规保障地方合理用地需求。2016年全省共办理各类林地征占用项目3081项、使用林地面积5894公顷,其中办理省以上重点工程项目251个、面积1950公顷,有力保障了舟山大石化、三澳核电、台金铁路、衢宁铁路、杭绍台铁路、等省重点项目顺利开工;办理农村公路、医院、学校、体育场馆、养老服务、文化礼堂等民生服务类项目180个、面积410.9公顷,保障服务民生更加精准。
四是采伐消耗逐年减少。按照“越采越多、越采越好、持续经营、永续利用”的方针,始终把握管严公益林、保护天然林、放活商品林的总体要求,不断深化林木采伐管理改革,科学调控林木采伐限额使用,逐步减少林木采伐消耗。从年采伐限额看,“十二五”期间我省年森林采伐限额为635万立方米,“十三五”期间为513万立方米,年采伐限额减少122万立方米。从实际采伐消耗看,“十二五”期间年均发证采伐量为243.67万立方米,占限额总量的38.37%;2016年全省实际发放采伐证28605张,采伐林木总蓄积153.81万立方米、占全省总限额的29.98%,森林采伐消耗逐年减少趋势明显。
五是森林经营有序开展。扎实推进千万亩珍贵彩色森林建设,深入实施“新植1亿株珍贵树”五年行动,着力优化绿化树种,不断改善森林结构,切实提高林分质量,发挥森林多种功能。2016年以来,各地大力实施赠苗造林、基地建设、补植培育、四旁植树、发展示范等五大行动,全省共完成森林抚育50.88万亩,建设彩色健康森林和木材战略储备林20.6万亩,新植珍贵树2099.3万株,森林质量和效益得到有效改善。(厅森林资源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