莲都区开展“3·19森林消防宣传日”广场宣传活动

21.03.2017  21:37

  3月19日是森林消防宣传日,丽水市森林消防指挥部办公室、莲都区森林消防指挥部、莲都区林业局及丽水市白云山生态公园在市区白云山森林公园举行了以“关注森林消防,建设美好家园”为主题的“3·19森林消防宣传日”广场宣传活动,并举行了森林消防宣传日活动启动仪式。倡导人人行动起来做森林消防的宣传者、绿色家园的守护者,共同建设和维护天蓝地绿、山清水秀的美好环境。

  莲都区各乡镇分管领导,区林业局、林业站和莲都林场全体干部,白云山生态公园、莲都区老竹和大港头三支森林消防队伍的全体队员,丽水职业技术学院森林消防志愿者等200多人参加启动仪式,区森林消防指挥部副指挥、林业局长陈森云作了动员讲话,联城街道、仙渡乡分管领导及森林消防志愿者代表作了发言。市林业局党组成员、森林公安局长朱郑平宣布宣传活动开始。随着活动开始,各乡镇、街道和森林消防责任单位将组成宣传队伍深入各林区开展森林消防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还开展了“以案释法”森林消防法律知识宣传,并以“扫描二维码,关注中国森林防火”摸奖形式向市民发放《画说浙江森林消防》100册、《森林消防十不要》2000张、森林消防宣传扑克牌100副、盒装纸巾200盒、环保袋2000只、环保水杯1000只。通过举行“3·19森林消防宣传日”活动,提高广大广大群众的生态保护和生态文明意识,让社会各界理解、支持森林消防工作。

  据了解,为全力做好春季森林消防工作,提高全民森林消防意识,森林高火险期内,林区禁止一切野外用火,不准携带火种进山,不准在林区上坟烧纸、烧香、燃放鞭炮,不准炼山、烧荒、烧田坎草、烧草木灰,不准乘车时向车外扔烟头,不准在林区及林缘野炊、烤火,不准擅自在林区进行射击、爆破,不准在林区内从事野营、登山、祭祀等活动时用火,不准在林内狩猎、放火驱兽。(莲都区林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