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吉县森林公安局荣获全国优秀公安基层单位
5月19日,安吉县森林公安局在全国公安系统英雄模范立功集体表彰大会上被公安部授予“全国优秀公安基层单位”荣誉称号,成为全省唯一一个获此殊荣的基层森警单位。近年来,森林公安在县委县政府和县局党委的正确领导下,以“保护森林资源安全,维护林区治安稳定”为己任,坚持“防为主,防为上”工作方针,大力推进警务机制改革,获集体二等功二次、三等功三次,连续三次蝉联“全国森林公安执法示范单位”等市级以上各类荣誉30多项,探索推行的林区警长制在全省推广,走在了全省乃至全国森林公安系统前列。
一、坚持打防并举,突出抓好执法办案主业,打造森林公安一流业绩。以提高执法意识、执法水平、执法质量,执法公平、公正为主线,突出抓好执法办案主业,强化公安主业,打造平安林区。2012年以来,全县森林公安机关共接处警4133起,查处各类涉林案件2009起,其中侦破刑事案件150起、查处治安案件41起、林业行政案件1818起;打击处理违法犯罪人员2051人,其中刑事处罚172人、治安处罚44人、林业行政处罚1835人;收缴竹、木768立方米、野生动物2127头(只)、救助野生动物2449头(只);林区禁种铲毒67处,铲除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罂粟14675株;调解涉林矛盾纠纷1241件,制止擅自野外用火行为232起,现场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156名;罚没款786万元。办案总量、人均办案数在全省82个办案单位中名列第一。同时,充分发挥森林公安在“守青山、护绿水”行动中的打击尖刀作用,深入开展“利剑”“雷霆”“春雷”等系列专项行动,对涉林违法犯罪行为,坚决依法、果断、迅速予以查处和打击。如2015年侦破“11.5”非法收购国家珍贵野生动物河麂14只的特别重大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5名;2016年侦破“11.22”非法猎捕鸟类系列重大案件。五年来,安吉森林公安通过对大案要案的侦破,严厉打击了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有力打击了违法犯罪人员的嚣张气焰,确保了林区和谐稳定。
二、坚持警务改革,突出抓好创新工作机制,打造森林公安一流品牌。安吉县是浙江省重点林区县之一,更是“两山”重要思想发源地和“两山”理论实践全国唯一试点县。为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两山”思想,更好地保护全县森林资源及野生动植物资源安全,安吉森林公安自我加压,改革创新,率先推出“林区警长”工作机制。通过以职级划分制定符合林区实际的四级“林区警长”工作机制,明确各级警长责任分工,实现了人人都有责任山,各级警长都有责任区,将警力屯兵林区一线,实现立体化指挥、扁平化作战、协作化办案。同时,开辟了线索来源收集渠道,对违法犯罪及其他苗头性问题,及时予以制止,从原有的事后打击变为现有的事前预防,成功攻克了“面积广、警力少”的难题,使现有警力资源得到充分合理地运用,林区治安形势日趋和谐稳定。通过一年多的实体化运作,林区见警率管事率和群众保护森林资源意识大幅提高,实现林区发案同比下降30%、案件查办量同比上升25%的良好工作成效,“守青山、护绿水”主力军作用发挥明显。2016年8月11日浙江省林业厅正式以浙林办公[2016]21号文件形式印发《浙江省林区警长制实施意见》,要求全省森林公安机关贯彻落实,安吉县率先探索推行的林区警长制也正式在全省推广。
三、坚持内外兼修,突出抓好提升能力建设,打造森林公安一流警队。安吉森林公安以打造“四铁警队”为工作目标,通过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无限忠诚、走在前列”、“护航十九大、忠诚保平安”等主题教育活动为契机,切实增强队伍集体归属感、荣誉感。积极开展警务实战化培训教育,切实提升民警法律素养和侦查办案水平。2012年以来,利用各种载体参与教育培训235人次,上挂下派民警72人次,2名民警通过司法考试,6名民警取得高级执法证书。结合“森警讲坛”、“森警沙龙”、“森警擂台”等活动,有效搭建交流平台,充分发挥业务骨干的传帮带作用,进一步丰富警营文化,加强了队伍凝聚力。同时,将信息化建设作为推进安吉森林公安工作实现跨越式发展的重要突破口,坚持以需求为先导、以应用为核心,全面实现了执法信息化、执法规范化。目前,安吉森林公安基本建成自动化办公警务平台建设,拥有服务器1套,运行系统2套,执法记录仪、数字证书100%配备,并与“110”社会联动系统、公安“110”接警指挥系统、“村村通”视频监控系统实现联通。先后投入数百万资金用于三个森警派出所执法办案场所的升级改造,对原有的功能场所系统按照高质量、高标准、一体化要求全部进行提档升级。在严格执行公安部“四个一律”基础上,充分结合森林公安实际,将林业行政案件办理纳入办案区管理,实现功能区效能的最大化,为护航“最美县域”建设提供最强执法保障。(安吉县林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