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森林公安局开展半年度警务督察工作

07.07.2015  15:03

  根据年度安排,从6月15日开始,温州市森林公安局组织开展了为期一周的半年度警务督察工作。

  本次督察的目的是为了进一步提高民警的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确保政令、警令畅通,促进执法办案能力和质量的提高,推进森林公安工作的有效开展,维护森林公安的整体形象。

  督察内容包括三个方面:一是督察重大警务部署落实情况。包括对省市部署的专项行动、重点工作是否有部署、有行动、有效果;二是督察执法过程中的突出问题。包括执法办案中是否存在不认真履行职责、不作为、不勇为、乱作为甚至知法犯法、徇私枉法的问题。并对民警的办案数量、质量、基础台账进行督察;三是督察内务管理和警容风纪建设。包括公务用枪、警用车辆及其他警用装备的管理使用情况,了解民警的思想状态和对森林公安队伍建设的建议。

  为确保督察工作取得实效,市森林公安局精心安排,抽调了熟悉业务的基层办案民警,组成两个督察组,分别由市局领导带队,分赴各地开展督察。督察组每到一地,首先听取自查汇报,然后对照省一般程序林业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和刑事案件质量评查标准,对今年以来办理的所有案卷和公安台账进行逐一检查。同时,对民警及办公室的警容风纪、警车管理进行现场督察。

  从督察的情况来看,各地森林公安机关整体工作开展良好,对省市部署的重大警务活动和专项行动都能得到落实。在执法规范化建设方面成效明显,大部分地方案卷质量提升,办公设备配备较为齐全,功能区改造工作有所突破。但各地存在的问题也十分突出,为此,督察组以书面形式进行了反馈,并向当地林业主管部门领导作了通报,提出了整改意见,要求各地高度重视,促进整改工作的落实。(温州市林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