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出台关于加快检验检测高技术服务业发展的意见

17.07.2015  11:50
      日前,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快检验检测高技术服务业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该《意见》是目前全国首个省级政府从产业发展和改革的角度,把检验检测作为高技术服务业而提出的综合性指导政策。《意见》的出台,形成了我省检验检测服务业“地方法规、产业政策、资质标准、技术规划”四位一体的行业体系,为改革中的我省检验检测产业带来了新的发展红利。
      《意见》坚持立足产业发展规律,按照“管、放、治”三者结合,在政策安排上强调三个导向:一是以深化改革为动力,运用法治思维,着力理顺政府与市场的关系。二是与国务院整合检验检测认证机构要求相衔接,明确政府举办的国有检验检测机构的整合改革要求。三是梳理国家有关促进服务业、高技术服务业、生产性服务业以及科技服务业发展等政策意见,提出支持我省检验检测产业发展的具体要求。
      激发市场活力。一是进一步落实简政放权要求,建立实施“1+X”资质认定电子审批新机制。二是支持社会资本进入检验检测领域。推行行业准入负面清单管理,放开资本性质限制。鼓励外资检验检测机构及国内龙头检验检测机构在浙江设立总部或分支机构。激活和释放市场需求。鼓励和允许企业将生产、研发自检工作分包给第三方公正独立检验检测机构承担,有关政府和社会管理机构应对检验检测结果予以采信。发展壮大第三方检验检测。支持龙头企业将内部检验检测服务环节与研发、生产制造企业分离,设立独立的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向社会提供专业化服务。三是明确事业机构整合指导意见。科学界定现有检验检测事业机构职能,区分公益和经营属性。公益类事业机构今后原则上不再参与市场竞争,剥离其可市场化的经营性职能。推进业务相同或相近的检验检测事业机构整合,支持条件成熟的经营类检验检测事业机构转企改制。四是推进国有检验检测企业改革。加快国有检验检测企业股份制改造,支持非国有资本参股,发展混合所有制检验检测企业。充分发挥现有综合性国有检验检测机构优势,以资产为纽带整合检验检测资源,组建若干省级和区域性大型检验检测企业集团。五是建设产业集聚地公共检测平台。针对浙江区域块状经济发展特点和需求,提出加强国家质检中心、省级质检中心等产业集聚地检验检测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建设,为政府质量建设和产业转型提供公共服务。推动检验检测集聚发展。通过强化规划引导和要素保障,支持嘉兴市创建国家级检验检测高技术服务业集聚区,支持宁波、杭州、绍兴、温州等地设立检验检测高技术服务产业园,形成检验检测产业发展的集聚效应、规模效应和辐射效应。
      提升服务能力。一是加强检验检测能力建设。引导建设符合我省产业发展导向的检验检测能力,支持检验检测机构牵头或参与制定行业、国家和国际标准,参与全省重大基础研究、核心技术研究以及重大科技专项攻关,创建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产业技术创新联盟等载体。二是加快创新发展。充分应用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推动检验检测行业“机器换人”,构建“智慧检测”,发展在线检测、电子商务检测服务、跨境贸易领域认证检测服务、新产品测试服务等检测新业态。三是发展检测服务关联产业。完善面向设计开发、原料采购、生产制造、售后服务全过程的质量检验、分析测试、计量校准、标准信息等综合服务,加强检验检测、分析测试、计量校准等高端、智能仪器设备,以及配套试剂、耗材、标准物质等研发制造,完善检测产业配套服务。四是创建检验检测服务业品牌。加强检验检测高技术服务业品牌培育和保护力度,严厉打击检验检测领域品牌侵权违法行为。推动检验检测公共平台非营利开放实验室。五是提升检验检测机构国际化水平。支持检验检测龙头骨干企业实施“走出去”战略,广泛开展国际科技合作交流,实现检验检测结果和技术能力互认,承接国际检验检测服务外包,通过海外并购、联合经营、设立分支机构等方式开拓国际市场。
      加强政策支持。一是加大要素资源支持。省财政设立省级政府产业基金,并指导全省积极推广运用政府产业基金模式,引导和鼓励社会资本投向战略性新兴产业以及其他急需的检验检测能力建设。加大对高端人才引进培养和创新团队建设支持力度,支持省内大中专院校设置检验检测相关学科专业,加快适用技能人才的培养。二是推广政府购买服务。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引入竞争机制,实行公开招标,提高检验检测公共服务供给的质量和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营造公平竞争的检验检测市场环境。
      营造公平诚信环境。一是加强检验检测机构主体责任不落实、机构诚信缺失等问题的事中事后监管,完善检验检测市场退出机制,建立检验检测机构诚信档案和信用公示制度,实施检验检测信用分类管理。二是健全行业共治机制。突出政府部门、行业协会、消费者、企业及各类社会组织多元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