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检方:近三年侵害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逐年递增

29.05.2019  09:21


新闻发布会。 郭其钰 摄

  中新网杭州5月28日电(郭其钰)浙江省人民检察院28日发布《浙江省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白皮书(2016—2018年)》(下称《白皮书》),显示2016—2018年,浙江检察机关共办理侵害未成年人刑事案件7078件9450人,占全部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32.2%。三年来侵害未成年人案件数量和比例逐年递增。

  具体来看,上述侵害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9450人中,2016年2728人,2017年3014人,2018年3708人,其中2018年案件人数同比增长23%。同时,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占涉未刑事案件的比例由2016年的28.5%逐年上升至2018年的36.9%,未成年被害人人数由2016年的1409人增加至2018年的1608人。


浙江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不捕、不诉、附条件不起诉比例。 浙检 摄

  从案件类型看,《白皮书》显示性侵、拐卖、遗弃、虐待、暴力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等犯罪数量上升明显。

  以性侵害案件为例,2016—2018年,浙江检察机关共办理性侵未成年人案件6466人,占侵害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68.4%。其中2016年1920人,2017年2205人,2018年2341人。从判决情况看,重案占比较高。如2018年一审判决侵害未成年人案件1012人,被判处10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100人,占判决数9.9%。

  此外,《白皮书》还分析了近三年浙江各级检察机关受理的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案件中未成年人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占一定比例,其中暴力型犯罪相对突出。

  2016年1月至2018年12月,浙江各级检察机关共受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14038件19901人,其中未成年人侵害未成年人的案件2311人。在前述2311人中,暴力型犯罪1722人,占74.5%。主要涉及绑架、抢夺、故意杀人、非法拘禁、强制猥亵、强迫卖淫、抢劫、故意伤害、强奸、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等11个罪名。


浙江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犯罪罪名分布。 浙检 摄

  与此同时,浙江省人民检察院第九检察部(未成年人检察部)主任余晓敏表示,检察机关对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不捕、不诉、附条件不起诉比例逐年递增。

  2016—2018年,浙江检察机关分别对2403名、3881名、1498名未成年人作出不批捕、不起诉、附条件不起诉决定,不捕、不诉、附条件不起诉比例分别为34.1%、31.9%、12.3%,同比分别上升14.4、21.2、8.8个百分点。(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