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检察院部署开展海洋渔业执法监督

16.06.2016  19:51

  






  浙江检察网象山讯 为切实响应省委组织开展的“浙江渔场修复振兴暨‘一打三整治’行动”,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深化“破坏环境资源、危害食品药品安全”两个专项立案监督工作,6月14日,省检察院组织“一打三整治”行动中两法衔接工作专题研讨,部署开展海洋渔业执法监督。

  5月中、下旬以来,台州市检察机关已经对7起海洋渔业领域涉嫌犯罪的案件开展监督移送,并全部被立案侦查,这打响了全省检察机关在深入推进“一打三整治”活动中开展海洋渔业执法监督的第一枪。

  据悉,全省检察机关将充分运用检察建议的形式加强监督,督促监管部门依法履职、加强监管、健全制度、堵塞漏洞,切实发挥行政执法、监管的法律威慑力和公信力;对于涉嫌严重的失职、渎职行为,及时移送反渎部门立案侦查,坚持杜绝海洋渔业、环境执法中的玩忽职守、徇私枉法的乱象。特别是在禁渔区、禁渔期使用禁渔工具或者禁渔方法进行捕捞涉嫌犯罪的,暴力抗法、逃避打击的,是法律监督的重点,及时监督移送、监督立案。

  同时,加强与海洋渔业、环境保护部门的联系沟通,逐步建立与海洋渔政执法、环境执法常态化的信息共享、移送机制,形成分工基础上治理海洋渔业、环境的工作合力。把新闻监督作为检察机关开展法律监督的重要来源,注重从媒体报道中发现监督的线索,以法律监督强化舆论监督的力度,共同聚焦海洋渔业、环境的依法保护。

  宁波、温州、嘉兴、绍兴、舟山、台州沿海六地区的检察机关将把加强海洋渔业执法监督纳入两个专项监督活动之中,作为重点工作和一把手工程,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