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检察官"护花"有担当 综合性司法救助显法律温度
中新浙江网4月20日电 (见习记者王刚通讯员史隽)20日,记者从浙江省人民检察院获悉,日前,一场特殊的综合性司法救助宣告会在该院举行。当检察官宣读了司法救助决定书和心理扶助决定书后,亲手接过5万元国家司法救助金的潇刚(化名)不禁落泪。
去年,潇刚的女儿被性侵致伤,高昂的医药费让这个家庭不堪重负。对此,浙江省检察院不仅为其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还与浙江省心理卫生协会联系协商,为潇刚女儿开展心理康复治疗。目前潇刚女儿心理状况已有所好转。
2016年初,潇刚一家农村走亲戚,孰料自己年幼的女儿被人诱骗遭受性侵,造成重伤。“当时我们很自责,没能好好保护她,让她身心俱损。”一提起往事,潇刚颇为感伤。
一审法院审理后,认为案犯因犯罪手段残忍,严重侵害了被害人的身心健康,社会危害性大,又系累犯,依法判处其无期徒刑。案犯不服判决,依法提起上诉。浙江省检察院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处检察官王晓青依法介入二审司法程序。
“出事后,女儿再也不敢一个人睡觉,晚上常做恶梦,脾气变得暴躁,不敢面对陌生人。”潇刚告诉王晓青,曾经爱笑的女儿变样了,而且体质也差了许多。为了女儿,潇刚一家已经花去医药费20余万元,后续医药费更是难以预估,这让原本并不富裕的潇刚一家陷入窘境。
为践行保护性司法,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浙江省检察院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处、控告申诉检察处等部门积极与潇刚沟通,并提供帮助。今年3月,潇刚一家正式向浙江省检察院提出国家司法救助申请。综合考量潇刚家的情况后,浙江省检察院决定对其开展综合性司法救助。
“我们与浙江省心理卫生协会联系协商后,委托心理创伤治疗专家为潇刚女儿开展心理康复治疗。”浙江省检察院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处处长糜方强介绍说,这是该院首次尝试以政府购买的方式,采购心理治疗20次。目前潇刚女儿已经接受4次治疗,心理状况有所好转。
同时,浙江省检察院工青妇团体在得知潇刚女儿的情况后,第一时间向全院检察人员发起募捐行动,并将收到的4万余元捐款交到潇刚手中。
看着渐渐康复的女儿,潇刚感慨万千,“多亏了检察官的帮忙,为我们找了那么好的医生。”为此潇刚也特地送锦旗致谢。
“法律是有温度的,我们希望通过此次救助,将司法的温暖传递给被害人,进而推送到整个社会。”浙江省检察院副检察长黄生林表示,浙江省检察院将进一步推动三级检察机关对未成年受害人的司法救助工作。
据悉,自2014年以来,浙江省检察机关共办理未成年人国家司法救助案件116件119人,发放司法救助金162.7万元。(完) 【刘芬】来源:中新浙江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