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 市县档案馆建设与侨批档案保护利用纳入省“十三五”规划

26.06.2016  22:25
        《纲要》在第二篇第十二章“提升文化软实力,打造文明高尚的精神家园”中提出,要提升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水平,“加强市县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档案馆以及县镇数字影院、乡镇综合文化站、基层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农家书屋等文化设施建设,实施文化信息共享工程”;还提出要保护和传承岭南文化,“加强对丹霞山、开平碉楼与村落、地方戏剧、粤绣、侨批档案等世界自然遗产、文化遗产的保护和利用”。在《纲要》第二篇第一章第七节“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提出要“强化商务诚信建设,实施市场主体信用承诺制度,建立企业信用档案”。在第四章第二节“大力发展互联网+”中,提出要“加快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信息系统和省级卫生综合管理信息平台建设,建设覆盖城乡的电子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在《“十三五”时期我省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和社会保障城乡一体化指标表》中,具体提出了2015年至2018年每年居民健康档案建档率分别要达到87%、88%、89%、90%。

        近年来,广东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档案事业发展,出台了《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我省档案工作的意见》,不断加大对档案工作的支持保障力度。省档案局印发通知加强对各级档案馆库建设的指导,提出综合档案馆馆舍建设的总体要求,推动档案基础设施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果,各级综合档案馆投入使用的总面积达到52万多平方米,比2010年年底增长74.8%。全省各级档案部门积极推动广东侨批档案成功入选《世界记忆名录》,使广东实现了世界记忆遗产“”的突破,并率先成为全国同时拥有联合国自然遗产、世界文化遗产、世界非物质文化遗产和世界记忆遗产的省份。

        《纲要》将档案事业发展纳入其中,项目之多,力度之大,前所未有,再次体现了广东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档案事业在依法治省和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中的重要作用,既是对广东建设档案强省的巨大支持,也是对全体广东档案工作者的极大鼓舞。《纲要》的贯彻落实,必将为全省档案事业科学发展注入强大动力,全面提升档案基础设施建设水平、档案服务文化强省建设和民生保障能力,推动“十三五”时期档案事业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