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档案行政执法检查组赴新疆执法检查

09.12.2014  02:58
近日,国家档案局与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国务院法制办联合组成档案行政执法检查组,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11年至2013年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情况进行行政执法检查。

检查组由国家档案局副局长段东升带队,在疆期间检查了自治区档案局馆、自治区公安厅、阿克苏地区档案局馆、喀什地区档案局馆、沙雅县档案局馆、阿克苏地区第二人民医院、阿克苏市社保局、新疆中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及库车县齐满镇、渭干村,沙雅县盖孜库木乡、喀什市艾提尕尔清真寺、喀什市大众路社区的档案工作,反馈了检查意见。自治区党委副秘书长韩军参加情况汇报和意见反馈会。

段东升指出,近年来,新疆各级党政领导和各部门、各单位高度重视档案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贯彻执行情况总体良好,全区档案事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一是依法加强领导,档案事业发展保障有力。在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自治区党委书记张春贤等领导的关心支持下,总投资3.6亿元的自治区档案馆新馆建设项目顺利立项。自治区财政投入4000万元,用于地、县两级档案馆建设。绝大多数地区的档案事业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并逐年增长,档案工作条件明显改善。二是面对新疆的特殊情况,新疆各级档案部门克服人员少,一岗多责,社会稳定、档案安全和档案业务工作任务繁重等困难,积极进取,攻坚克难,为实现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作出应有贡献。三是健全依法治理体系,依法治档能力明显增强。坚持依法治档、依法管理档案事业,积极推进档案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和法治化。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了学前双语教育、安居富民、定居兴牧等重点民生领域、民生工程的档案执法检查。四是档案工作助推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作用日益显现。新疆各级档案部门一方面注重基层档案业务建设,加快推进乡村、社区、家庭、寺庙建档,另一方面针对新疆稳定工作,强化反恐维稳文件归档,同时发挥档案部门优势,深度开发档案信息资源,档案工作在反对暴力恐怖、反对民族分裂、维护社会稳定、维护祖国统一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段东升希望新疆各级党委、政府要进一步加强对档案工作的领导,认真贯彻中办、国办《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档案工作的意见》精神,加大对档案馆库建设和档案信息化建设的投入,加强档案人才队伍建设,努力推进新疆档案事业科学发展。

韩军受自治区党委常委、秘书长白志杰的委托在意见反馈会上表示,全区各级党委、政府要深入贯彻《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档案工作的意见》精神,按照法律法规要求,进一步加强对档案工作的领导,加大对档案事业的投入,积极推动中西部地区县级综合档案馆建设规划的落实,继续加快档案信息化建设;要结合自治区实际,尽快出台《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档案工作的实施意见》,切实为档案事业发展营造环境、创造条件;全区各级档案部门要以此次国家档案行政执法检查为契机,依法推进档案工作各项建设,切实加强档案部门自身建设,不断提高依法治档、依法管理档案事业的水平,推动全区档案事业在法治轨道上不断向前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