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档案行政执法检查组对天津开展执法检查

21.10.2016  13:39
      日前,以国家档案局副局长付华为组长的国家档案行政执法检查组对天津市2011年以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以下简称《档案法》)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市委常委、市委秘书长成其圣,市委常委、滨海新区区委书记宗国英,市政府秘书长于秋军会见检查组一行。市委副秘书长李国田出席执法检查情况反馈会并讲话。市档案局馆长方昀主持反馈会。

        付华代表检查组就检查情况向市委、市政府反馈意见。检查组认为,天津市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档案工作,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同志亲自协调解决档案工作实际问题,档案事业列入本级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体系,各项投入不断加大,为档案事业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认真落实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全面梳理档案行政权力,档案行政执法检查行之有效,推动解决了一批制约档案事业发展的问题;档案规范化管理水平不断提高,各项档案工作制度规范不断完善,各立档单位档案规范整理不断加强,项目档案管理工作走在全国前列;各级档案部门深入开发档案信息资源,紧密围绕全市中心工作开展全方位档案服务,取得显著成效。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检查组也指出了天津档案工作在档案馆库建设、档案信息化建设、档案人员编制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检查组希望,天津市各级党委政府要深入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档案工作的意见》,切实加强对档案工作的领导,着力研究解决档案事业发展中的一些关键问题,促进档案事业与全市各项事业协调发展。

        李国田代表市委、市政府在反馈会上表示,此次执法检查是对天津档案事业发展的有力指导,检查组提出的问题切中要害,符合天津实际,具有很强的针对性,要逐一列出问题清单,明确责任部门,逐一制定整改落实措施。李国田强调,全市各级党委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以这次执法检查为契机,切实履行好对档案工作的主体责任,在政策、资金上给予档案工作更大的帮助和支持;要加快推进档案信息化建设,全面推进数字档案馆(室)建设;要进一步提升档案干部队伍素质,为档案事业发展提供人才支撑。他要求,此次检查后全市要开展一次专项督查,推动检查组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

        在津期间,检查组深入天津市档案局馆,滨海新区、武清区档案部门,市社保基金管理中心、市胸科医院、陈塘热电公司、渤化永利化工公司、蒙牛乳业(天津)公司等15家单位实地检查档案工作,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市人大内司办、市政府法制办、市编办、市发改委、市工信委、市财政局等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反馈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