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宁县档案局联合县级相关部门开展档案管理违法违纪抽查

30.11.2015  11:27
近日,根据《关于开展档案管理违法违纪行为检查的通知》(景档〔2015〕26号)文件精神,景宁县监察局、景宁县人劳社保局和景宁县档案局三家单位联合组成检查组,对我县林业局、旅游局、农业局、秋炉乡、毛垟乡、标溪乡等单位在收集、保管、安全违法违纪等档案工作方面进行抽查。

在检查过程中,发现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建有档案领导小组,但对档案工作落实不到位,档案未实行集中统一管理,科室各自管理,容易导致遗失;二是部分单位设有综合档案室,除存放档案外,也堆置杂物,使档案实体保管存在安全隐患;三是档案归档意识不强,普遍将公务活动中形成的档案资料自行存放,不向本单位档案部门移交,使得档案收集类别不全。

检查组针对以上存在情况,对《档案管理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进行解读阐释,要求被查单位在一定期限内予以整改,从而预防档案管理违法违纪行为发生。(浙江景宁县档案局 林建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