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林业厅档案室被认定为省“示范数字档案室”
14.02.2017 15:37
本文来源: 林业厅
日前,省档案局公布了2016年全省“示范数字档案室”和省直单位“规范化数字档案”名单,其中省林业厅等10家省直单位被认定为“示范数字档案室”,23家省直单位认定为“规范数字档案室”。按照全省档案事业发展规划,“十三五”期间,所有县直机关以上档案室都需建成数字档案室,省林业厅档案室是“十三五”首批认定的“示范数字档案室”。
近年来,省林业厅认真贯彻省委办公厅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数字档案馆(室)建设的相关要求,在档案数据库建设、档案数字化、档案管理制度建设、档案资源开发应用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档案管理越来越规范。2016年,厅档案室对照《浙江省示范数字档案室建设测评标准》,积极做好“示范数字档案室”创建的各项准备,向省档案局上报了自评材料。2016年11月,省档案局对省林业厅创建“示范数字档案室”工作进行考核评定,考核组对省林业厅数字档案室建设工作做出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一致评定通过考核。(厅办公室)
本文来源: 林业厅
14.02.2017 15: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