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 档案事业发展和省档案馆建设纳入省“十三五”规划纲要

13.04.2016  11:24
前不久,黑龙江省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黑龙江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以下简称《规划纲要》),将黑龙江省档案事业发展和省档案馆建设的相关内容纳入其中。在《规划纲要》“加快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部分中,明确提出要“发展档案事业”,并将省档案馆二期工程列入全省“十三五”期间重大文化工程项目。

将全省档案事业发展列入《规划纲要》,体现了省委、省政府对档案事业发展的高度重视,是对全省档案工作者的极大鞭策和鼓舞,对于“十三五”期间全省档案事业科学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规划纲要》的贯彻落实必将有力促进黑龙江省档案基础建设、服务能力建设和管理服务水平的全面提升,为开创“十三五”期间档案工作新局面奠定坚实的基础。而针对全省档案馆库建设现状,最近召开的黑龙江省档案工作会议上明确要求,县级档案馆要抓住国家实施中西部地区县级综合档案馆建设项目的机遇,积极争取各方面支持,科学规划建设项目,落实好项目实施资金投入、选址、配套设施等,力争把档案馆建设成为节能、环保、美观、协调,满足“五位一体”功能需求的标志性建筑;要加快地市级综合档案馆建设,争取将档案馆库建设列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促进地市级档案馆库建设达标。

规划纲要》将档案工作写入其中,为全省各级党委、政府起到了示范作用,各市、县档案部门正积极努力将档案工作列入当地“十三五”规划纲要或相关专项规划,争取以馆库建设为引领,推动档案各项基础工作取得新提升,使全省档案事业发展跨入新阶段。

原载于《中国档案报》2016年4月11日 总第2898期 第一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