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庐县河湖管护实现“四个突破”

02.04.2018  10:21

【本站4月2日讯】日前,桐庐县河湖管护体制机制创新试点项目顺利通过了省水利厅组织的验收。

2015年以来,在上级水利部门的关心指导下,桐庐县委县政府以水利部河湖管护体制机制创新试点县创建为契机,通过“理顺体制、明确主体”“制定标准、依标管护”“拓宽渠道、筹措资金”“创新机制、强化力量”等做法,取得了积极成效,初步实现了“主体明确、责任落实、经费保障、监管有效、持续发展”的工作目标。

一是实现管护主体的突破。通过明确管护责任主体,共颁发水利工程所有权证292本,明确了404项工程的管护责任主体,理顺了县、乡、村三级工程管护体系,破解了“国家管不了、集体管不好、农民管不到”的难题,实现了河湖工程从“重建轻管”向“重建强管”的转变。

二是实现管护标准的突破。制订了422份水利工程管理制度手册,完成115公里河道、379座山塘水库、28座供水站的管理和保护范围划界,建立了制度化、规范化、信息化、景观化的标准体系,改变了以往河湖工程管护“好坏靠自觉、衡量无标准”的现象。

三是实现管护保障的突破。按照“上争取、中保障、下引导”的思路,多元化资金筹措机制的建立,除上级资金支持外,明确每年由县财政安排河湖管护专项资金,并以资源引资金,撬动社会资本参与管理,解决了原有水利管护体制经费不足、队伍涣散、人心不稳的问题,为河湖管理吃下“定心丸”,提高了养护人员的积极性,解决了后顾之忧。

四是实现管护能力的突破。坚持“集中管养”和“分散管护”两结合的模式,积极引入“互联网+”概念,推行专业化集中管理、物业化集中管护和分散式自治管理等模式,有效提升了管护能力和水平,为常态化运行打下了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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