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乡市建立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制度

24.02.2016  15:44

      2月16日,桐乡市召开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关于国家工作人员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进一步推进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
      近年来,桐乡市高度重视重点对象学法用法,把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用法、模范守法作为树立法治意识的关键,建立完善党委(党组)中心组、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创新“一月一法”学习制度,将宪法法律学习列为党校培训必修课,将学法用法情况列入公务员年度考核重要内容,要求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年度考核述职中进行述法,切实提高国家工作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在此基础上,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制度,有利于彰显宪法权威,激励和教育国家工作人员忠于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履行宪法使命,弘扬宪法精神。

  下一步,桐乡市将坚持把宪法学习宣传摆在重要位置,在全社会普遍开展宪法教育,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深入宣传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等理念,认真组织好“12•4”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活动,提高全体人民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宪法意识,增强宪法观念,维护宪法尊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