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伤害案件久拖不决 只因有人“仗义”作伪证

21.11.2014  19:46

   浙江在线龙游11月21日讯 (通讯员 刘艳) 11月14日,龙游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一起伪证案件,两名涉嫌作伪证的犯罪嫌疑人被判刑。因为一桩邻里纠纷,上演到互动干戈、轻伤住院,一起故意伤害案因双方各执一词让案件真相蒙在了“仗义”伪证的面纱下……

   一盆脏水让纠纷升级

  听到女儿被打,现年67岁的老李压抑不住火气,拿起棍子就赶到了女儿邻居柴某家……这事发生在2013年5月25日,当日上午,龙游县方门街村柴某家院子门口正在浇筑水泥路面,因为宅基地纠纷未解决,邻居李某已阻扰多次,平日里见面就是争吵。看着柴某不听劝阻执意浇筑院门口地面,李某也不甘示弱,拿起一盆脏水就从自家楼上泼到新浇筑的水泥路面上,不仅破坏了水泥路面,脏水还溅到了正干活的师傅王某身上,王某二话不说就冲到李某家动起了手。派出所民警这边还在处理上午的案件,当日下午,气不过李某父亲老李后脚又气冲冲赶到柴某家……当天下午,老李来到派出所报警说被王某打了。

   是自残还是被打?双方各执一词

  2013年6月26日,老李因四根肋骨骨折被鉴定为轻伤。当天在场的人,证词却三边倒。当时在柴某家浇筑水泥路的部分工人说事情发生的太突然,根本没有看清楚。柴某、王某某、吴某、王某还原的事情经过是:老李拿着木棍冲到现场就被王某某和吴某拦住,王某与老李并没有身体接触,两人相距四五米远,之后王某就跑走了。同样在现场的老李一家则坚持另一说法:老李被王某和吴某拦住,王某趁机向老李胸口踹了两脚。柴某表示,两家人有矛盾多年了,老李是个偏激的人,说不定是自残的,如果当时打伤了他,早就报警去医院了。“老李的伤是他人打的还是自伤?”双方各执一词,又无其他证人,案件陷入僵持阶段。

   “信誉度”调查和测谎让真相逐渐清晰

  走访多次、询问多次,双方当事人依旧坚持着自己的“证词”,为还原本案真相,办案民警列出涉案当事人清单,从学校、邻居、村干部到单位,从家庭情况、为人处事等入手逐一开展了个人“信誉度”调查,并开始密切关注当事人的社会交往情况。连续多月的调查,双方当事人都没有露出“破绽”,但是柴某、王某某、吴某等人的密切往来却让人心生疑惑。凭着多年的办案经验,民警即刻邀请了测谎专业人员对王某进行了测谎。在办案民警精心拟好的询问提纲下,带上测谎设备的王某一一回答了测谎工作人员的提问,最后测谎工作人员通过王某的血压、呼吸、皮肤电等相关数据得出分值,王某的心理反应分值过高,超出普通水平,有重大说谎嫌疑。结合前期的走访情况,龙游县公安局果断对王某采取了刑事强制措施,但王某仍坚持自己的“说法”。为了打破当事人心理防线,民警对王某采取了异地羁押。半个月后,已掌握了一定案件证据的办案民警突然传唤被“遗忘”了半个月的柴某等人到派出所接受调查……摸不准案情发展的三人,在民警的审讯攻势下慌了阵脚,三人如实交代:当天下午,老李冲进柴某家后被王某某和吴某拦住,王某趁机用脚踢了老李胸口,导致老李受伤。

   作伪证法不容情

  案情真相大白,尘埃落定。柴某为了使王某逃脱刑事处罚,指使吴某和王某某与自己一起“演绎”了另一个“真相”。2013年2月14日,王某因故意伤害罪,柴某、王某某因伪证罪被龙游县公安局分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2014年11月14日,柴某、王某某因作伪证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有期徒刑6个月。自以为是好心和仗义,隐瞒事实替王某开脱罪名的柴某等人深感懊悔。

  “如实作证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但仍有人无视法律的规定,无所顾忌的做伪证。”办案民警表示,作伪证的人当中有些是因法制观念淡薄,但其中也不乏利欲熏心和“意气”用事的,无视法律的威严作伪证,导致案件事实难以查明,最终必将受到法律严惩。

   相关法条链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五条:在刑事诉讼中,证人、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对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故意作虚假证明、鉴定、记录、翻译,意图陷害他人或者隐匿罪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